中評社廣州2月8日電/首家村鎮銀行預計於春節前掛牌,且其2000萬元的註冊資本將遠遠超過規定標準,不過地點尚未最後確定。
前天(6日),銀監會合作金融監管部主任臧景范透露:“掛牌時間還沒有最後確定,但是預計在春節之前。”
有關人士透露,首家村鎮銀行的註冊資本接近2000萬元,遠遠超過了《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中要求的:“在縣(市)設立的村鎮銀行,其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0萬元;在鄉(鎮)設立的村鎮銀行,其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00萬元”的標準。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銀監會去年12月22日發佈了《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後,很多金融機構都表現出了相當高的參與熱情。據瞭解,已有多家銀行向銀監會表示要在農村地區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也有很多自然人提出了參股設立村鎮銀行的申請。但是目前銀監會對於設立村鎮銀行“把關”很嚴,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決不批准。
一位銀監會的人士強調說:“雖然規定100萬元、300萬元是成立村鎮銀行的最低要求,但是並不像大家理解的那樣有這些資金就能建銀行了,這只是一個准入門檻。”
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分析說,由於過去農村金融機構,尤其是農信社在過去一直是銀行業案件的高發機構,所以銀監會對於控制村鎮銀行的風險也十分重視。儘管註冊資本並不能代表一家銀行的經營能力,但注資高卻意味著銀行的抗風險能力和賠付能力強。而且銀行本身的註冊資本金也是可貸資金,在短期內,村鎮銀行尚未建立穩定的存款業務時,注資高的村鎮銀行也具有相當程度的發放農戶貸款能力。
根據《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今後,村鎮銀行除不能發放、買賣金融債券;不能經營外匯業務;不能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等業務外,將擁有與普通商業銀行基本相似的功能。如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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