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馬!國民黨團引書經:與其殺不辜 寧失不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08 11:54:13  


   中評社香港2月8日電/外傳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捲入市長特別費案,將遭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上午引用書經一句話“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奉勸檢方思考“慎刑”。黨團認為,特別費案根本是制度殺人,一旦起訴馬英九,公道不復存。 

  某週刊昨天報道,指檢方偵辦特別費案,即將偵結,馬英九將依貪污罪嫌起訴,消息傳出,國民黨陣營甚表關心,原本有意掀起“救馬大行動”,主張修改排黑條款、或透過國民黨全代會力挺馬英九。馬英九昨天也三度赴高檢署說明。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徐少萍、“立委”費鴻泰、曹爾忠、林德福上午替馬英九發表不白之冤。黨團強調,特別費案絕對不是純粹的司法案件而已,特別費案根本是制度殺人,一旦起訴馬英九,公道不復存。 

  黨團也引用書經裡的一段話“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奉勸檢方思考“慎刑”。黨團認為,首長特別費匯入薪水帳戶,是依據統一規定,”行政院“於1998年的規定,全臺灣大部分的機關首長均依此辦理,並無不法。 

  黨團也指出,馬英九也有依法申報財產,並非意圖納為己有;馬英九在8年市長任內捐款超過6000萬元,連選舉輔助款都捐,無意貪特別費;檢方如果起訴馬英九,卻不起訴同樣因為特別費案遭告發的民進黨四大天王“呂游蘇謝”,擺明是檢方選擇性偵辦、政治迫害。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一詞源於尚書(大禹謨)皋陶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意在指“罪有可疑,當從輕發落,功有可疑,當從重獎賞。與其殺無罪之人,寧可受失刑之責任。”與現代法學“無罪推定論”有等同的意思。  


    相關專題: 小職員假發票報帳 馬英九一身腥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