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8日電/為鼓勵更多港澳生赴台就學,台“教育部”修正通過“港澳居民來台就學辦法”,只要連續居留港澳滿六年以上的港澳生,到台就讀小學、中學,都可向地方教育行政機關申請分發,中學畢業後還可繼續申請分發到五專、高職或華僑高中就讀,這項新修訂的辦法將送台“陸委會”審議,“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台“教育部”放寬港澳生到台就學條件,最大的變化是縮短港澳居民連續居留年限,從過去連續八年改為六年,不過,如果港澳生要申請分發就讀台灣各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則還是要連續居留八年。
另外,過去港澳生申請到台就讀中學,畢業後必須依照台灣升學制度就學,新辦法為鼓勵港澳生到台,則讓港澳生在中學畢業後升學得以申請分發入學,採外加名額方式,台“教育部”大陸工作小組執秘林淑貞說,港澳生到台就讀中學,畢業後還會幫他們申請高中、高職、五專等。
台“教育部”強調,新修訂的辦法最快三月前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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