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先說公款後說私款 馬英九自陷危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13 20:00:03  


馬英九“特支費”案件中,存在著“制度殺人”的陷阱。中評社圖片
  中評社香港2月13日電/聯合晚報刊發文章分析,馬英九首次接受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調查時,坦蕩的表示,首長特別費中不需要單據的部分,都是用於公務,然而這樣的供述,種下馬英九被起訴的結果。

  文章指出,在刑法中,馬英九認為匯入帳戶的首長特別費,只能公用而不能用於他途,已經發生對“違法的認識”,換言之,這17萬不需要單據的特別費,如果用於私用,或放在自己的口袋中,就發生犯罪的構成要件,被認定是貪污。

  文章說,馬英九面對起訴的結果,雖有“制度殺人”的陷阱,但馬英九自己在接受偵訊時,一開始口出匯入帳戶,不需要單據的首長特別費,全用於公務,犯了訴訟上的大錯,法界人士表示,馬英九如果認為匯入帳戶的一半特別費,認知上是自己可以支配的私款,表示不知道會犯罪,結局將完全不一樣。

  因此,馬英九案被起訴,並不表示其他6500位用特別費的首長就會被起訴,原因包括特別的領取方式不同(未必匯入帳戶),以及對特別費的認知不同等,都會影響是否構成犯罪。

  文章表示,在本案中,檢方參酌主管機關的意見,審計部及主計處始終堅持,首長特別費中不需要單據的部分,仍須用於公務的看法,對於領取現金或支票的首長而言,反而在無意中避開了風暴,甚至也無法證明領現的首長,將錢用於何處,到底是真的用於公務,還是據為己有,只有天知道。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