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6日電/《大公報》今天發表社評說,在一般選舉流程中,公布政綱應該是候選人正式吹響進軍號角的開始;然而,梁家傑的政制政綱一發表,卻差不多意味著他的整個參選工程已經“玩完”;其政綱侈言取消特首提名委員會、廢除立法會功能組別、主要官員無須中央任命……幾乎要重寫一部基本法,如果這樣的政綱能夠實現,梁家傑的“本領”也確實太大了。
昨日,基本法委員會香港委員、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即指出,當前要務只是就普選目標制定路線圖和時間表,而不是要對現有政治體制作出根本性改變;基本法已經就中央與特區的權力作出合理分配,十年來亦行之有效,並無改變的必要。
社評表示,事實是,從宣布參選特首到“修改基本法”政綱的出籠,梁家傑及其背後支持者,是一直沒有、而且是從來沒有服膺過基本法和尊重過中央;所謂參選,實質就是要否定基本法以及挑戰中央權力而已。
所謂聽其言、觀其行,從梁家傑近日公開發表的一些言論,其在政治上與“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巨大差距,是不言而喻的。他在政綱發表前夕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說,“一旦當選特首,我願意當北京在香港的朋友”;又說:“經歷今次特首選舉,是北京和爭取民主的香港人展開對話的時候”、“胡錦濤既然表示相信香港人會在特首選舉中作出正確的選擇,便應該還香港人投票權。”
社評說,把當特首說成是“當北京在香港的朋友”,或者還可以說是措詞不當而已,但是,要北京“和爭取民主的香港人展開對話”以及把投票權“還給香港人”,則其自外於國家、把特區與中央關係看成是對立關係的心態已躍然紙上。事實是回歸以來,中央從來沒有停止過關心支持香港,沒有停止和香港各界人士的對話,包括聽取各種不同意見,而爭取民主亦非梁家傑等人的專利,正是由於各界人士包括特首的如實反映,特區政府去年提出的擴大選委會的政制發展方案才會獲得中央的首肯,相反,此一方案最後“死”於梁家傑等人的手中。同樣,選委會八百人,全部是與梁家傑一模一樣的香港人,而且經由各界別選出,梁家傑要北京把選舉權“還給”香港人,到底何所指?難道八百選委都不是港人?或者在梁家傑眼中,只有對抗中央的才是香港人?
社評認為,事實正正就是如此。在他們眼中,只懂搞社會主義的中央是沒有資格、也不配來管香港的;香港的一切成功都拜西方資本主義民主所賜,而且只有西方民主才能救香港、救中國。就是基於這種至今仍沉睡於回歸前“美好回憶”、拒絕面對現實的心態,梁家傑才會拋出一份旨在限制中央權力的政綱。回歸十年於茲,港人普遍認同國家、尊重中央,珍惜同中央的良好關係;梁家傑別的不說,光是這一點,他與全港市民的整體利益和願景,都是背道而馳,格格不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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