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變“黑馬” 綠營歡呼“老天有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25 12:27:15  


  中評社香港2月25日電/2006年8月4日,民進黨籍“立委”、打馬幹將謝欣霓、林國慶等人向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檢舉,指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首長特別費,疑遭馬挪用當成生活費,查黑中心簽分“查字第十八號”案,由檢察官侯寬仁負責調查。經過半年偵查,查黑中心於今年2月13日偵結,認定馬英九報領特別費後存於私帳、沒有實際支出,就已構成貪污,因而將馬英九起訴。

  星島網引述新台灣新聞周刊報道,“這真是老天有眼,明察秋毫!”林國慶說。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曾一再強調相信馬英九的清白,指“馬如果遭起訴,就會下6月雪、8月霜”雲雲;馬遭起訴當天人正在嘉義縣走訪基層的林國慶表示,“今天天氣非常好,而且還特別好”,他的心情也隨著天氣好,對照吳敦義的話,顯見“馬並不清白”;林國慶地方服務處甚至放鞭炮慶祝這個遲來的“正義”。

  林國慶宣稱,假如馬英九真如他自己所說的清廉無比,連一個杯子都不收,當初也不會爆發“馬前往富邦招待所吃魚翅”的事件,“馬連前往的次數都不敢講清楚”;另外,假如馬真的清廉,也不會在接任黨魁後,不斷出脫全民期待應歸還“國家”的國民黨不當黨產。
 
  另一方面,國民黨目前頻頻替馬解套,指“制度殺人”,林國慶稱,那為何陳水扁“國務機要費”就不是制度殺人?標準明顯不一。他指過去馬英九都用裝可憐、裝可愛的演技來蒙騙社會,套一句無黨籍“立委”李敖的話“馬英九走錯行”,應該進演藝圈才對。在遭起訴後,林國慶認為,馬又將故技重施,“開始裝無辜,假裝是制度下的犧牲者!”

  看過起訴書內容後,謝欣霓則表示,檢察官從輕量刑的認定是畫蛇添足,因為馬英九“犯罪”事實十分清楚;她說,其實從他們告發馬英九開始至今,馬都了解特別費的用法,也強調都使用於公務,直到案件進入偵辦末期,馬自覺苗頭不對,才改口“認定不用單據部分的特別費是私款”。

  提及馬被起訴的感想,謝欣霓說,她一直都把這個案件視為單純的社會司法案件,從未想過延伸為政治事件,我們跟藍營炒作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的心態大不同;所以當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她便不再對外表示意見,一切尊重、回歸司法體制。

  回憶當初前往查黑中心告發馬英九,謝欣霓表示,“這是我第一次告人!”原因是因為看到報導指馬英九生財有道、致富有術,似乎與馬英九自我標榜的對錢沒有興趣的清廉形象大不相同,“讓我覺得很好奇”。另外,由於當初民進黨團也不斷要求審計部對馬的財產狀態進行清查,但審計長蘇振平、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卻置之不理,一再讓民進黨碰釘子,“於是我們只好尋求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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