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選舉推兩新辦法 36人不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08 09:49:52  


范徐麗泰等港區人大代表日前抵達北京機場出席兩會。
  中評社香港3月8日電/今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全體會議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作出說明。大公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盛華仁八日宣讀上述的草案。

  據權威人士透露,草案提出了兩項新的措施,分別是取消預選制度,和將選舉會議成員人數,增加三分之一至一千三百多人。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到明年三月任期屆滿,第十一屆的代表應於明年一月選出。

  據悉,去年九月在深圳舉行的座談會,徵詢了港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草案的意見,並作出修改。去年十二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對草案進行了審議,並決定將草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權威人士指出,草案提出的選舉辦法,大部分與去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相同。第十一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將維持不變,即是三十六人。行政長官將自動成為選舉會議的成員,並可被推選為主席團成員和主席團常務主席。任何年滿十八歲的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若取得十個或以上的選舉會議成員聯名,即可成為代表候選人。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應多於三十六人的名額。

  選舉會議第一次會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集,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的提名,推選十五名選舉會議成員組成主席團。主席團從其成員中推選常務主席一人。選舉會議舉行全體會議,須有過半數成員出席。而選舉的確實日期,則由選舉會議主席團確定。據悉,來屆港區人大代表的選舉將於明年一月份進行。

  此外,代表候選人必須獲得參加投票的選舉會議成員過半數的選票,才算是真正當選。關於港區人大代表出缺時的補選,草案規定,若港區人大代表因故出缺,由選舉時未當選的代表候選人按得票多少順序依次遞補,但被遞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候選人的得票數不得少於選票的三分之一。上述的補選辦法,與去屆的選舉辦法相同,去年鄔維庸去世,由梁秉中接替其空缺,就是採用此補選辦法。

  來屆選舉辦法所採取的新措施有兩項。首先是草案規定不實行預選程序,這是總結香港前兩屆選舉全國人大代表的經驗所作出的新規定,有利於簡化選舉程序,符合香港的選舉習慣。另外,來屆選舉會議的組成人員,將包括曾參與去屆港區人代選舉會議的人員、現屆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以及剛於去年底選出的選委會成員,使來屆選舉會議成員人數增加至一千三百多人,人數增加約三分之一。

  選舉會議第一次會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集,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的提名,推選十五名選舉會議成員組成主席。主席團從其成員中推選常務主席一人。選舉會議舉行全體會議,須有過半數成員出席。選舉的確實日期,則由選舉會議主席團確定。


    相關專題: 十屆五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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