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6日電/菲律賓《世界日報》今天發表題為“關於監禁美兵的爭執”的社論說,馬加智市地方法庭週一對蘇密美軍強姦案作出判決,法官布順在判決書中裁定史密斯罪名成立,處以四十年徒刑,其他三名美國士兵因證據不足,當場加以釋放。這起已經折騰了一年零一個月的案子,終於作出了初審判決,對美國士兵在菲律賓犯罪給以應有的懲罰。
社論指出,對法官布順的判決,除了被告及其律師外,幾乎一致表示支持和讚揚,尤其是他頂住壓力,對犯罪的美國士兵作出判決的勇氣表示欽佩。亞羅育總統通過他的發言人文尼對此表示支持。受害者妮克及其家人也表示滿意,認為布順主持正義,使正義得以伸張。一些激進的婦女團體,如“加布禮拉”和“薩馬加”也對法庭的判決表示讚揚。
美國是一個大國,同菲律賓關係密切,其士兵一貫在菲律賓橫衝直撞,胡作非為,能夠把他繩之以法,非有相當的勇氣不可。這是《訪問部隊條約》簽署以來,第一次把犯罪的美國士兵判刑,具有特殊的意義。誠如原告律師烏素亞所說,這個判決可以作為今後對待美國犯法士兵行為的判例,彌足珍貴。
社論表示,馬加智法庭的判決只是一審的結果,被告的律師表示,美國方面準備上訴,一直到爭取無罪開釋為止。這表明,馬加智法庭的判決還不是最後的結果,史密斯的命運如何,有待上訴法庭以及大理院的最後判決。可以預期,被告史密斯日內將提出上訴,屆時,這起案子又將進入第二階段的司法程序。
法官布順在判決書裏下令把史密斯移送馬加智監獄拘留,雖然美國安全人員企圖把他帶回美國使館,但在菲律賓警察的堅持下,史密斯最後還是被扣上手銬,在馬加智初嘗鐵窗的滋味。美國使館昨天援引《訪問部隊條約》的有關條款,正式要求把史密斯交給他們看管。那麼,在上訴期間,史密斯將由哪方來監禁呢?
社論稱,這是蘇密強姦案判決後碰到的一個棘手問題,一方是法官的決定,一方卻牽涉到國際條約問題,實在不容易在在兩者之中找到一個平衡點。根據布順法官的判決,史密斯必須由菲律賓監禁,對此,原告妮克、律師以及一些激進團體,基於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均持這個觀點。但是,司法部長銀沙禮斯、外交部長羅武洛、甚至亞羅育總統,都認為應該根據《訪問部隊條約》來處理史密斯的問題。對此,銀沙禮斯明確表示,《訪問部隊條約》也是法律,它應在法律之前來考慮,這意味著,史密斯在最後定罪之前,應該遵照國際條約交給美國使館看管。
一個是國際法律問題,一個是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問題,最後怎麼決定,實在大費周章。應該說,布順法官的判決沒有錯,一個外國士兵在菲律賓領土上犯罪,就應受到菲律賓法律的制裁,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不如此,不就是美國使館擁有領事裁判權嗎?應該說,當時在談判和簽署《訪問部隊條約》時,在規範美國士兵的行為方面,菲方作出了太多的讓步,才會演成美國士兵在菲律賓犯罪卻由美國使館看管的鬧劇。如果說有錯的話,那就是談判代表的過失。當今之計,可能得跟著《訪問部隊條約》走,把史密斯交給美國使館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