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7日電/吳淑珍涉及“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方法院開庭17次,吳淑珍只有第一次開庭時出庭應訊,其他16次都請病假。由於台大醫院在診斷書上註明“宜多休息,不宜出庭”,這八個字有如吳淑珍的護身符,也讓合議庭傷透腦筋。
聯合報報道,審理“國務機要費”案一年五個月以來,吳淑珍不出庭,卻可以在外聚餐及出來投票,而且從電視畫面看來,她的氣色都不錯,大眾不免質疑法院對吳淑珍特別優待。
其實,合議庭一直在苦思該如何突破吳淑珍的請假診斷證明。由於“不宜出庭”的字眼具體而肯定,等於是讓吳淑珍的不出庭有了正當理由。
合議庭曾私下找了許多名醫,探詢是否願意以專家證人身分出庭作證解說被告不出庭的診斷證明書有無不實,名醫們一聽到被告是吳淑珍,全都打了退堂鼓。
合議庭也考量到臺灣目前醫療體系分為台大及軍方兩大派系,想找軍方體系來解謎,但在陳水扁仍未卸任前,軍方體系恐怕也不會幫忙,只能等到520之後再說。
據了解,合議庭也考慮是否就在台大醫院景福病房開庭,但擔心此例一開,以後每個就醫被告都要求比照辦理,將沒完沒了。合議庭另外也考慮把醫療器材搬到法庭上,請醫療人員在旁待命,讓吳淑珍可在法庭上沒有後顧之憂的應訊,但得要吳淑珍願意出庭才行,否則法院忙了半天,還是白忙一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