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4日電/蘇州,自古就被稱爲“魚米之鄉”。光明網發表文章稱,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經濟發展和城市化工業化建設、産業結構調整,導致土地减少,水稻種植面積已由1997年的360多萬畝下降到目前的165萬畝左右,再加上增加的300萬外來人口,魚米之鄉正爲“缺糧之癢”所困擾。年度糧食産需缺口達20億公斤,佔總需求的65%以上。蘇州糧食平衡缺口將越來越大,預計未來3到5年,缺口將擴大到70%甚至75%以上。
文章指出,“魚米之鄉”竟等米下鍋情况的出現,除了認識上的原因,恐怕也不排除發展觀念上的誤區。在一些人看來,搞建設,佔用土地越多便越發展。誠然,搞建設、促發展,確實離不開土地,但使用什麽土地、使用多少土地,《土地管理法》有明確規定。例如第二十一條寫道:“國家建設和鄉(鎮)村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再說,搞發展,不等於佔耕地,走內涵式發展之路也未嘗不可。事實上,佔地越多不等於真的就越發展。在全國範圍內,那種“你開發,我開發,低水平重複難開發”的情况幷不鮮見。更何况盲目開發,違規佔地,與以人爲本的科學發展理念是背道而馳的。
無論是發展經濟,還是搞城市化建設,目的都是爲了增加收入,改善百姓的生活,如果由於農田銳减,喪失了“魚米之鄉”的優勢,乃至連吃飯都發生困難,那就值得研究了。“無工不富”的說法雖不無道理,但搞發展不能“吊死在一顆樹上”,一定要從本地的實際出發,宜工則工、宜農則農、宜副則副,一句話,總得要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才是。否則就容易出問題。儘管蘇州市爲了解决“缺糧之癢”,在蘇北、東北等地建立了糧食生産基地,但假如這些地方也進行産業結構調整,或者一旦發生大的灾荒,那糧食供應豈不成了大問題?
文章說,土地是百姓的命根子。中國人口多,地不“大”,物不“博”,且耕地還在逐年减少。截至2005年10月31日,中國耕地面積爲18·31億畝,比上年度淨减少542·4萬畝,全國人均耕地由上年的1·41畝降爲1·4畝。加之天灾頻仍,糧食問題突出,已引起高度重視。保護耕地是一種法律責任,也是堅持執政爲民的本質要求。要進一步强化國土意識,樹立以人爲本的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發展”與“吃飯”的關係,不僅要在執行《土管法》上帶好頭,把好關,對於土地違法行爲,一定要嚴格依法辦事,該查處的要查處,該罷官的要罷官,該法辦的要法辦,决不姑息遷就。惟有如此,才能真正保住子孫的“飯碗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