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6日電/香港廣管局昨天宣布,由於商台“架勢堂”節目違反電台業務守則規定,決定向商台罰款14萬元,並指示商台就有關事件在電台廣播中發表道歉聲明。
香港文匯報今日發表的社評認為,有關處罰雖是針對商台,但對本港新聞界亦具有普遍的警醒作用,有助提醒傳媒在激烈競爭和追求市場導向時,不可忽視社會公器職責,不可放棄應有的道德操守;同時,亦不可低估本港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和道德底線。
社評說,這個以“我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為招徠的節目,引起社會公憤,廣管局共接獲189宗投訴,傳媒亦普遍予以譴責。這說明本港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和道德底線並不低。傳媒若對此低估,挑戰社會容忍度和法律底線,必引起主流社會反彈和聲討。社會上絕大多數人之所以不能容忍“非禮節目”,是因為節目鼓吹性暴力文化,蔑視和侮辱女性,以輕浮態度包裝刑事罪行,荼毒青少年心靈。商台前車之覆,堪為其他媒體後車之鑒。
此次事件,其實是冰山一角,反映本港部分傳媒缺乏應有的道德操守,以市場導向取代傳媒責任。在多媒體文化下成長的香港青少年,往往易接受流行文化和享樂主義,並傾向悖逆主流價值觀和傳統道德。一些傳媒的娛樂新聞與青少年節目主持人,往往迎合青少年的這些不良傾向,作為提高收視收聽率和促銷的手段,久而久之,往往習非成是。
社評指出,今次事件中,部分年輕人居然力撐“非禮節目”,並指責投訴節目的婦女團體“小題大做”,甚至有女藝人竟以名列榜上為榮。這種現象,值得深思。傳媒管理層有責任對節目質素水平和品味進行考核和管理。商台建議的補救措施中,包括為員工提供培訓課程,以提升他們的專業精神及對社會的承擔。這是相當必要的。
傳媒業從“傳者中心”到“受眾中心”的轉變,是時代的一大進步,但滿足受眾多方面需求,不等於一味媚俗,更不等於放棄傳媒應有的品味和道德操守。“非禮節目”啟示人們,所謂“有什麼樣的受眾,就有什麼樣的傳媒”,其實是互動的關係,既可表現為媚俗的傳媒迎合品味低級的受眾,亦可表現為社會健康的主流價值觀對傳媒的監督。“非禮節目”事件說明,傳媒固然應珍視和捍衛新聞自由,但是作為社會公器,傳媒的道德操守更必須堅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