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6日電/在島内,國民黨立委孫大千今天再度就台“總統府”所提出的購買禮券發票,質疑府方出示的三家百貨公司禮券各四萬,如何混合包成兩包六萬元的禮券?他認為不合理,另外孫大千也質疑府方為何始終沒有辦法出示2004年度禮券報銷的發票,還有根據政府採購法,相關採購必須在同年度內執行,如此一來,府方出示的2004年12月所購買的禮券發票,是用在2005年2月尾牙宴的話,孫大千認為明顯違反採購法第61條規定。
據東森新聞報道,針對府方所提的禮券發票證據,孫大千今天再度站出來表示質疑,孫大千首先質疑府方出示的禮券收據是各四萬元,分別來自於三家百貨公司禮券,但為何會包成兩個六萬元的禮品,這樣混合不同百貨公司的禮券做法,實在不合理。
另外孫大千還質疑2004年度禮券報銷的發票,府方為何始終沒有辦法出示?他質疑如果府方連2003年的發票都可以找到,為何找不到2004年度的購買憑證,何時能找到,他也希望府方能盡快提出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