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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八日凌晨三時裁定,陳哲男(中)涉司法黃牛案遭檢方起訴,羈押三個月。 |
中評社香港7月8日電/台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及司法黃牛和炒股案昨日偵結起訴,求刑12年,台北地院認為,陳哲男犯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8日凌晨3點裁定將陳哲男繼續羈押3個月,但解除禁見的限制,對此,陳的律師表示,將在下周一(10日)提出抗告。
台北地院發言人劉壽嵩表示,陳哲男雖否認犯罪,但他所犯的是貪污治罪條例,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徒刑,因此,法官以串證及重罪兩個理由將其裁定羈押。
但是,陳哲男的律師不服法院的裁定將提出抗告。律師蔡建賢表示,用串証之虞羈押被告,但又解除被告禁見限制,理由上有矛盾之處,因此將提抗告。
據報道,7日晚間10點40分,陳哲男出庭答辯。檢察官先向法官提出起訴原因,直指陳哲男收受梁柏薰兩張300萬元(新台幣,下同)的支票和111萬新台幣奠儀費。但由於陳沒有擺平官司,事後才退給梁柏薰300萬元,檢方認定陳哲男就是司法黃牛。但是陳哲男堅決否認,供稱600萬元支票是政治獻金。退還的300萬元,則是梁柏薰潛逃大陸時,給他女友的安家費。
陳哲男還反咬檢調辦案不公,因為調查局策動梁柏薰返台投案,所以證詞都對他不利。檢方則表示掌握人物證,都能證明陳哲男說謊。
檢方再針對內線炒股案,表示掌握59名人證和多達121項的炒股證據,指出陳哲男利用官位之便,炒股獲利161萬違反證交法。不過,陳哲男反駁說,18年來買進26種股票,只有八檔賺錢。不能因為他在“總統府辦”公室見過上櫃公司的董事長,就咬他涉嫌內線交易。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激辯,檢方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的重罪,以及炒股案起訴陳哲男,檢方認定陳哲男為了規避檢調偵查,多次湮滅證據,還事先與楊振豐等人套招,惡行重大,毫無悔意。如果撤銷羈押,有串供之虞。一直到凌晨3時,法官做出決定,將陳哲男羈押,並於凌晨3時30分許,還押台北看守所,還押時,陳哲男表情顯得臉色凝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