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先漏報後唬弄 陳水扁作了最壞示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08 15:37:07  


  中評社香港7月9日電/中國時報今天的一篇分析特稿指出,在眾人引頸企盼之下,陳水扁終於公布手上持有價值300多萬珠寶,但與國民黨立院黨團羅列近4000萬元的清單相比,差距太過懸殊。陳水扁丟出一顆“沒有說明”的煙霧彈,沒有因此撥雲見日,反而使珠寶真相更加撲朔迷離。

  文章說,泛藍緊迫盯人逾一個月後,“總統府”始整理出吳淑珍的珠寶,昨天還兩度派人大搞神秘潛入監察院探路,當被追問是否來自府方時,還直說“不是、不是”,隨即轉入財產申報處。令人費解的是,詢問更正申報用電話即可,何以要如此故作神秘。

  原本,監察院希望“更正資料”與“說明檢舉函”雙管齊下,即請陳水扁更正申報珠寶資料之外,也應對泛藍的檢舉清單提出“說明”。從結果來看,陳水扁竟然只更正,不說明、也不回應,希望藉此躲掉泛藍追殺,逃逸手法果然高明。

  “總統府”補申報,扁運用“借來的珠寶”隱遁,這應驗了監院官員的最初預測。根據監院接獲的檢舉清單,吳淑珍價值最高昂的珠寶,是參與兒子陳致中婚禮佩戴的極品冰種翡翠套飾,高達2500萬元,“總統府”只一句話“借來的”,完全不必舉證說明與解釋。 

  文章指出,如果說,誠實財產申報即是所謂“政治良心”,陳水扁身為“元首”,已有兩次犯規。第一次是2000年前千萬股票財產漏報,而第二次則是珠寶明顯漏報,充分顯示財產申報完全是“自由心證”。 

  文章說,既然政治良心已不可靠,連領導人都一犯再犯,如今勢必非靠“重典”規範不可了。就像香港廉政公署所擁有的公權力,調查公務員的財產狀況時,要求當事人舉證說明,公開解釋為何有?又為何沒有?

  “行政院”下周二就要召集“法務部”等相關單位,討論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從此次事件,已充分證明財產申報法漏洞百出,需有更完善的法律規範,讓“監院財產申報處”不會只是紙老虎。

  此外,“監察院”的查核人員必須要“硬起來”,仿效香港廉政公署施展公權力,除了著手細緻比對珠寶資料真偽之外,更應要求陳水扁對他人檢舉函的內容“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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