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日電/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支用涉嫌報假帳,陳水扁還喊冤聲稱“早年只要有人簽名,愛領多少就領多少”,曾擔任台灣“國安會”諮詢委員的台聯立委賴幸媛痛批,“胡扯,機密預算是很有制度的。”
聯合報報道,賴幸媛表示,“國務機要費”不是機密預算,其用途很清楚,例如過節時發紅包犒賞員工,但陳水扁卻聲稱用於機密外交,明顯有問題。她強調,即使是機密預算的支用與報銷,政府也有一套完整的制度,現在的問題是陳水扁不遵守制度,拿別人的發票來報帳明顯違法。
她以在“國安會”服務的經驗說明,所有機密專案都必須立案,“國安會”秘書長執行專案也要有個簽呈,即使是“總統”交辦的案子,執行人也要簽案;報銷經費時必須附上當初簽准的公文,幫忙貼憑證的人、承辦人及專案負責人都要簽章,一般要簽到秘書長才算完備。
對於前台灣“總統府”機要室高層聲稱用李慧芬君悅飯店發票報銷“南線工作專案”,賴幸媛大笑,強調“要編謊言,也要編得好一點。”
另外,一位曾處理“當陽”及“奉天”專案的前“國安會”高層昨天強調,“國安”單位辦理機密專案一定會有簽呈,也會依規定核銷經費並送交審計部查核,從來沒有、也不可能用假發票來報銷機密工作。
這位高層指出,“國安”單位辦理機密專案時,有時因事涉敏感,沒有收據,但絕不會沒有簽呈,報結時往往會用“代名”,註明“依某某首長指示,某某專案已於某年某月某日執行完畢”,但還是要依法向審計部交代;審計部查核帳目時,就知道你在執行一個專案,不會過問專案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