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9日電/“對於中國企業來說,制約其自主創新能力的因素主要有四個:僵化的體制、行為短期化、假冒風盛行和企業之間過度競爭。”丹麥奧爾堡大學教授倫德瓦爾如此評價中國企業的創新環境。
據新華社報道,在今天舉行的電子科技大學出席中國創新學術網絡2006年度國際學術會議上,倫德瓦爾教授說,制約中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因素主要有四大方面:制度體制上有制約,如國有企業僵化的管理體制﹔企業戰略的普遍缺失,企業行為短期化﹔創新環境存在很多弊端,如假冒、模倣之風盛行等﹔中國企業之間的惡性競爭、過度競爭也是一個制約因素。
倫德瓦爾教授說,提高中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關鍵在於營造創新環境、增強創新動力、提升創新能力。建立有利於企業創新的制度環境尤其重要。中國目前企業創新既需要制度激勵,又需要給予一定的壓力。
中國創新學術網絡是一個聯係國內外學者的創新學者和專家網絡,其目的是把國內技術創新研究領域分散的資源和經驗通過基於網絡的聯合行動加以整合,從而強化研究隊伍素質和提高研究工作質量。
本次會議是國外創新領域的著名學者與中國著名大學、研究機構和產業界的創新專家一次面對面的思想碰撞。據了解,共有來自丹麥、法國、英國、荷蘭等國以及中國清華大學、浙江大學、電子科技大學、中國科學院、中國科技大學等相關機構的60多位專家學者參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