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4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日刊登社論說,SOGO禮券及經營權一案,台北地檢署簽結後,外界有個說法:“黃芳彥防火牆的功能發揮得不錯”,這話背後所代表的法律甚至於道德意涵,不可言喻;黃芳彥為誰擋火,外界自有公評,不過,從北檢偵結內容深究黃芳彥在整個SOGO案中的角色,在在啟人疑竇:做為一個醫事從業人員,黃芳彥豈只於檢方起訴書上所說的“行為可議”而已?
身為新光醫院副院長的黃芳彥,對於自己為什麼會擁有近二百五十萬元的SOGO禮券,從“病人答謝說”到“商人拉攏說”,說詞一改再改,無論如何,顯然檢方認為黃芳彥的說法是很可以採信的,因此在SOGO案中簽結了他的部分。
社論指出,病人答謝說是陳水扁在帛琉自己爆的料,指的是有病人因為感謝黃芳彥的回春妙手,因此特在手術後致贈SOGO禮券,這個病人,很巧,剛好是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的姊姊,不過,這個說法之前早已被李恆隆以“打預防針”的方式否認過;然而,就算禮券真的是來自病患所贈,黃芳彥身為醫界前輩,卻收受病人紅包,這是醫界很忌諱的事,更少見像黃芳彥這樣輩分、職位的人會公開承認,黃芳彥甘冒被人批判的風險,也要跳入這樣的火坑,背後的原因實在耐人尋味,也不得不令人想到,是否是因為還有比“一家醫院副院長的操守”更需要被保護的事情,因此才會讓黃芳彥自陷此道德泥沼。
一個與藥商有勾結之嫌的趙建銘、一個隨便收受病患巨額紅包的黃芳彥,外界不禁要嘆息,陳水扁身邊怎麼盡是這種不把倫理、職業道德放在心上的醫生?他們留下的又是怎樣差勁惡質的行為範本?
社論說,不過,很快的,陳水扁的這番說法就被踢爆為不實;面對檢調,黃芳彥轉彎了,承認禮券是來自李恆隆沒錯,不過,當然不是為了“喬”經營權的事,而是很簡單,因為李恆隆想拉攏黃芳彥;而黃芳彥則是為了不要讓李恆隆覺得生份了,所以可以說是在“顧李面子”的考慮下,收受價值近三百萬元的禮券。這種說法,檢察官相信了,還說,收受禮券這種行為雖有不妥,不過,黃芳彥又不是公務人員,也沒有涉及介入SOGO經營權,所以談不上違法。
社論指出,單純從收禮券的“動作”來看,或許檢調是拿不具公務人員身分的黃芳彥沒輒,不過,從送、收禮券的“動機”來看,問題就沒那麼簡單,試問:李恆隆為何要以禮券來拉攏黃芳彥、黃芳彥又為何自忖可以理所當然地收受“某位不熟的商人”這麼豐厚的餽贈,檢察官真的不認為其中有不合理、值得進一步追究之處嗎?偌大的一個“總統府”,李恆隆為什麼不擔心張三、李四可能對他印象不佳,卻要特別在意黃芳彥的評價,並且要予以厚禮相待?社會各界若也有對李恆隆有所誤解、沒好感的人,李會不會急著致贈巨額禮券以茲化解?
而若僅僅只單純是“第一家庭的友人”,黃芳彥又何必那麼在意企業界人士是不是把他歸於“友好人士”與否?所謂“無功不受祿”,在正常情況下,他又怎敢任意收受二百五十萬元的禮券而且還不以為意地轉送給扁女兒陳幸妤?有商人不懷任何目的,就為了博得黃芳彥的“好感“,禮券一擲二百五十萬元,那黃芳彥的“好感”也太值錢了吧!老實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更沒有白癡的商人。
社論表示,在SOGO案裡,黃芳彥之所以被認為是“成功的防火牆”,理由之一是他說收受自李恆隆的禮券,後來以滿月禮等理由送了一部分給吳淑珍,吳再給陳幸妤、陳致中使用,如此一來,陳水扁家人擁有、消費李恆隆禮券就非常合理了。姑不論黃芳彥一個滿月禮就送十萬元的豪氣,足證陳水扁一家平素交往手筆的行情確實不凡,那時節,太百相關人馬絡繹往返於陳水扁家族,正是經營權之爭的熾烈時分,好友黃芳彥三不五時送來SOGO禮券,金額總是十幾、二十萬元之譜,陳水扁、吳淑珍會不覺有異、若無其事地一再收受嗎?他們的政商敏感度有這麼低嗎?
社論總結,法律不外人情,從人情世故來看北檢簽結SOGO案中的黃芳彥,種種不合情不合理的情節竟視若未睹,不禁令人嘆息:這個案子這樣簽結,若非北檢相關人員實在天真,就是把大家都看得太蒙昧愚騃了;然而,台灣社會豈會沒有是非、沒有智商至此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