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9日電(記者 康子仁)前“立委”謝啟大因2000年3月公開對群眾表示,李登輝夫人曾文惠攜帶8500萬元美金送到美國,二審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民事昨日又二審敗訴,判她必須登報道歉,並賠償新台幣200萬元。法官出身的謝啟大不服判決,認為其間疑點重重。
謝啟大表示,曾文惠為了證明在2000年3月18日國民黨敗選,一直到3月23日為止,絕對沒有跑到美國,強調曾經在3月21日到陽明山第一公墓替過世的兒子李憲文掃墓,還有員警陪同。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已經3次行文給法院,明確表示沒有這項勤務,她以此向法官力爭,曾文惠的說法並不可採,根本就沒有到陽明山掃墓。
其次,她指出,曾文惠當時有90個小時沒有公開露面,3月23日到林口第一高爾夫球場的行程,員警只有護送她從球場回家,沒有從寓所出發前往球場,代表她是從外面返家,曾文惠只有在球場出現,根本無法證明這些這段時間以來,她都待在官邸。
謝啟大感到離譜的是,那一段時期的官邸出入紀錄,竟然被“總統府”侍衛長燒掉,如果不是曾文惠心裡有鬼,怎麼可能會燒掉這份關鍵的紀錄,又假如她真的有在那段時間到陽明山掃墓或是出門打高爾夫球,向法院提告時,一定會拿出這份官邸出入紀錄,怎麼會草率燒掉。
最讓謝啟大無法接受的是,3月22日從美國運到台灣的6900萬美元,美國銀行對外表示是銀行的錢,要賣給台灣10家銀行,這10家銀行也說是他們要買的,但是美國銀行根本拿不出買賣這筆鉅額美金的證明,而台灣這10家銀行也沒有任何一家拿出在當時購買美金的單據,質疑這些銀行全部都是在說謊,刻意在掩飾曾文惠攜帶鉅額美金到紐約的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