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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指出,傅崐萁和妻子如果已辦理離婚,任命前妻當副縣長是不會有問題的,但如果兩人仍共同生活,仍有違法之虞。(中評社黃惠玟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1日電(記者 黃惠玟)新科花蓮縣長傅崐萁任命“前妻”徐榛蔚擔任副縣長,“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今日上午指出,如果兩人已辦理離婚,在有關配偶這部分,是不會有問題的,但如果兩人仍共同生活或有共同生活的家屬,仍有違法之虞,“內政部”將設法釐清狀況。簡太郎並表示,過去台東縣長吳俊立也曾經有過前例,當時也是認定沒有違法。
不過,對於傅崐萁的舉動,不少傅的老同事並不以為然,國民黨“立委”邱毅直接痛罵說,這樣的社會觀感很差,把縣政當成家族事業,讓人的觀感很不好,如果傅的官司有爭取的空間,應該在司法上努力的找回公道,而不該一上任就把太太當副縣長,“這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嘛!政治是一時的,做人就是永遠的,不值得啦!”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呂學樟也說,雖然這沒有違法,卻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畢竟會讓人有瓜田李下的感覺,如果自己的司法沒有問題,心裡坦蕩蕩,為什麼要怕司法迫害?
有關傅崐萁的官司目前有兩件,一件是1998年的台鳳炒股案,今年6月,高等法院更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傅崑萁4年的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千萬元。另一件則是合機電線電纜炒股案,傅崐萁也在去年2月,被台中地方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一審判刑4年6個月。二案均可上訴。
外界推測,傅崐萁可能擔心這兩件官司若三審定讞,將失去縣長資格,先行讓太太接任副縣長,屆時可暫代縣長,接著再為補選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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