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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軍情局”出版《稻田海軍:中美所美方人員口述歷史訪問紀錄》、《中美合作所誌》,揭露中美所在抗日時期的合作工作。(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0月7日電(記者 黃筱筠)台灣軍情局出版的《中美合作所誌》,紀錄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華民國尋求美方合作成立“中美合作所”簡稱中美所,蒐集日軍動態、氣象資料等情報,也提供槍枝彈藥,在敵後進行游擊戰,直到1946年7月1日才正式結束。“中美合作所”的兩個重要角色,分別是當時的軍統局長戴笠以及美國海軍中將梅樂斯。
書中提到當梅樂斯要到中國與戴笠合作時,聽聞的答案是把戴笠形容的像是一個聲名狼藉的刺客,甚至說戴曾兩次殺害自己母親:他的軍統組織,被人稱為“藍衣社”是一個神祕恐怖的“蓋世太保型”組織,還說戴笠有一個專門囚禁政敵的“西伯利亞勞改型”的集中營,但後來梅樂斯發現,戴笠是一個精明能幹,剛毅果決,輕鬆誠懇,和藹可親的人物。
書中也提到當初一開始要建立無線電密碼偵譯,和在中國沿海日軍經常使用的水域中佈雷,當時軍統局同意並利用散布各地的秘密組織和電台配合蒐集。數日之後,敵後情報相繼如雪片飛來,舉凡中國敵後沿海各地,甚至越南、緬甸、泰國、台灣、菲律賓、婆羅洲各地的敵情和氣象報告,都相繼送給梅樂斯參考,終於知道戴笠的軍統局組織,遍及敵後和海外地區。
書中提到“中美合作所”除了觀測氣象、偵譯敵方電訊等工作,還訓練裝備游擊隊,當梅樂斯和戴笠在浦城遭受日機轟炸時,深知情報工作和游擊隊配合的重要,梅樂斯開始訓練游擊隊,一面訓練,一面裝備美式新武器,包括湯姆生輕機槍、卡賓步槍、左輪手槍,另每人發給手榴彈2枚,其他如燒夷彈及各種爆破器材,則案需要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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