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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李全教選舉涉賄 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2-10 07:34:56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10日凌晨說明裁定李全教羈押禁見。(中評社 趙家麟攝)
  中評社台南2月10日電(記者 趙家麟)具有國民黨中常委身分的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議長選舉賄選案,台南地方法院9日晚召開羈押庭,經過4個半小時的調查後,最後在10日凌晨將李全教等4人裁定收押禁見。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議長賄選案,8日在機場攔下欲出境前往金門循小三通赴大陸的李全教,下午兵分多路發動搜索、傳喚行動並漏夜偵訊,9日清晨7時許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4人,包括李全教(台南市議長,國民黨中常委)、蔡啟新(民進黨市黨部評議委員會召集人、台南市議員莊玉珠的夫婿)、林聰彬(李全教麻豆友人)、楊明達(前台南縣議員),並於上午11時將4名被告的相關卷證及羈押聲請書送台南地方法院調查。

  台南地院自9日晚間6時起開庭,4名被告經過合議庭4個半小時的審理後,又經過近2個多小時的評議討論,最後在10日凌晨由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說明裁定結果,包括李全教,蔡啟新,林聰彬、楊明達等4人都裁定收押禁見。

  郭貞秀說明,李全教,蔡啟新,林聰彬、楊明達等4人犯罪嫌疑重大,但卻都矢口否認行賄,且尚有其他共犯、證人未到案,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非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認為有羈押之必要,並予禁見、禁止直接通信。

  另外,檢方在9日稍早就諭令4人交保,有莊玉珠30萬元(市議員,被民進黨除名)、曾王雅雲50萬元(市議員,被民進黨除名)、宋偉儒(民進黨員,仁德區農會理事長)及潘新傳(民進黨市黨部執行委員)各2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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