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廣州1月8日電/在日前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通報了2006年稅收情況,其中2006年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共完成2452.32億元,比上年增長17.1%,增收358.41億元,超額完成了全年收入計劃。
國家稅務總局人士將增長原因歸結為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長和稅務機關加強征管的結果,而高收入人群的個稅增長也彌補了1600元這個減稅因素的影響。
“隨著經濟發展,這幾年中國步入了稅收收入的快速增長期,去年也不例外。”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岳樹民教授表示,經濟發展除了帶動企業的稅收增加,對個人所得稅方面的貢獻也非常明顯。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由於從2006年1月份開始,中國開始將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到1600元。按照財政部當時的測算,這意味著只有大約26%的工薪階層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國家財政收入每年將減少280多億元。同樣,稅務總局人士表示,據不完全統計,1600元的扣除標準將減少個人所得稅納稅人2000余萬人。
國家稅務總局人士介紹說,2006年前三季度,國內生產總值同比增長10.7%,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持續增加,部分行業企業效益提高,“這些工資保障和居民存款額的大幅上升,都使稅源充實,成為個人所得稅收入增長的有利因素。”
據統計,去年前三季度,全國城鎮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勞動報酬為13902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4.0%;同時,去年1~11月份,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餘額為159716.74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5.30%。
“這些年稅務機關一直把加強征管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之一,隨著‘金稅工程’的推進,精細化管理以及電子信息化技術的應用,個人逃稅已經越來越難。”嶽樹民評價說。他認為,尤其是從去年開始加大了對高收入人群的監控力度,又抓住了個人住房轉讓方面的個人所得稅,效果更加明顯。
國家稅務總局人士也介紹說,按照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要求,稅務機關去年開始全面展開全員全額申報工作,去年曾在山東、湖南、浙江、福建等地加強了對電力、通信、房地產開發及建築業等高收入行業的管理和檢查,“有效地防止了稅源流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佈的數據,2006年前三季度,全國按5%~25%稅率繳納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同比增長僅8.4%,而按30%~45%稅率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同比則增長33.9%。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30%~45%稅率是目前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的最高四個級別,月應納稅所得額在4萬到6萬元的,稅率為30%;6萬到8萬元的,稅率為35%;超過8萬和超過10萬元的稅率則分別為40%和45%。
上述稅務總局人士表示,費用扣除標準的降低和對高收入者的加強監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更加注重社會公平,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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