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花玉喜 江蘇連雲港 教育
10月9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原廳長董永安涉嫌非法收受現金1631萬元、4萬歐元、10萬港幣、1萬美元、9.7萬元購物卡、價值2.3萬餘元金條工藝品五件;夥同他人受賄940萬元一案在許昌市中院審理。16年來,河南省交通廳已有4任交通廳長相繼“落馬”,這是典型的“前腐後繼”。
在董永安前,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已有三任廳長被判刑。1997年10月,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曾錦城,因受賄被判刑15年。2001年3月,河南省交通廳廳長張昆桐,因受賄100餘萬元,挪用公款10萬元,被判無期徒刑。2006年8月,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石發亮因受賄人民幣1497萬多元、美元48萬元、港幣36萬元,被判無期徒刑。此四任廳長在任或落馬的周期有一定規律性,一般四年左右倒台,大概這是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長邁不過的一道“坎”。
或許人們想不到,此前“落馬”的三任廳長均有各自信誓旦旦的“廉政名言”:曾錦城在任時以寫血書方式向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個黨員的名義向組織保證,我絕不收人家的一分錢,絕不做對不起組織的一件事……”眾所周知的是中國人寫血書,往往是上戰場前,表示報國一去無回的必死決心。曾錦城廳長以寫血書方式向河南省委表白;實質也是以命擔保自己的廉正決心。歷來一個人以黨員名義向組織保證,顯示自己對組織的忠貞與神聖。曾錦城廉正意志不可謂不堅決,決心不可謂不堅定。絕不收人家一分錢,絕不做對不起組織一件事。兩個“絕不”更顯示一個共產黨人的豪情。然而,行為卻與這一切徹底相悖,結果是既收了人家的錢,也做了對不起組織的事。在信誓旦旦下神聖的血書被嚴重污染玷污;這一切竟是欺騙黨組織、欺騙人民的彌天大謊;或者說是有心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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