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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不正何以正人,中央機關以何做表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4-19 10:00:42  


  作者:黃國勝

  有位在部委工作的朋友,單位又分房了。你如果是在體制外工作,可能會覺得奇怪,國家不是早就取消福利分房了麼,怎麼還有單位在分房?沒錯,他們就是在分房。仍然是按照職務、級別、工齡等排隊,分數高的優先。與1998年以前略有不同的是,那時是完全免費分房,現在需要交點錢。交多少呢?每平方米大約5000元。名稱是經濟適用住房。(來源:2013年4月18日21世紀經濟報道)

  該中央部委這批房子在北京三環附近,周邊二手商品房已經賣到每平方米5萬元。上述一套12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全價只需60萬元,只相當於商品房售價的十分之一。
而就在前不久,3月21日南方周末曾報道,南昌綠地悅城只面向南昌市公務員團購,總數達三四千套房源。這些房子,科級以下是144平方米,處級213平方米,廳級更大。不少手裡有多套住房的公務員紛紛將團購資格向外兜售,指標費到2013年3月份已經炒到了50萬元每套。

  對比中央有關部委的福利房,回過頭來看南昌的做法,真是大巫見小巫了,也就對各地上行下效的有恃無恐見怪不怪了,誰讓你我都是平頭百姓呢?

  十八大以來,反腐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然而如何從制度上反腐或許才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如果真心反腐,那就從中央部委的福利分房開始吧!

  據報道,中央部委的福利分房是有政策依據的,1999年8月16日中辦、國辦下發一份編號為“廳字[1999]10號”的文件,轉發了建設部等部門制定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這份文件第十八條有三款:“⒈在一定時期內,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統一組織建設經濟適用住宅按建造成本價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出售。⒉有建房土地或對擁有產權的危舊住宅小區進行改建的單位,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經有關部門批准,近期可利用本單位現有土地自建住房,按不低於同等地段經濟適用房價值向本單位職工出售。⒊支持職工購買北京市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提供的經濟適用住房。”

  近14年過去,中央取消了很多審批,廢除了很多文件,但“廳字[1999]10號”依舊巍然聳立,成為各部委在北京大舉建房分房的尚方寶劍。國務院明令取消各種形式的福利分房,但公務員的福利分房從未斷過。

  格外令人感到諷刺的是,在我國,一個貧困家庭想要領取低保,必須公示家庭財產狀況,看是否符合領取標準,而中央機關分一套福利房轉手就可得上百萬,全國人民卻無從知曉,或許中央機關的福利分房早就是公開的秘密,然而不是公開報道,誰能相信中央機關的公務員們,只用商品房售價的十分之一就可以買到全價房呢?

  翻閱史書,以匡濟天下為己任,國家和民族利益至上的士大夫,代代不絕。如今,我們看到的公務員,太多的蠅營狗苟,與民爭利,每級職位都不過是待價而沽的籌碼。有幾個人心裡裝著納稅人?遑論歷史的擔當意識。

  新的中共中央讓民眾耳目一新,民眾對近期反腐動作也頻頻叫好,相信未來中央對腐敗的高壓態勢還將繼續,力度會更大,反腐已經成為一種超越不同階層的社會共識,然而,究竟要如何防貪除弊、建立一個弊絕風清的社會,人民希望政府大刀闊斧地拿出更大的具體作為。

  反腐最要緊的一點,就是肅官箴,儆官邪。其實就是要從源頭遏制腐敗,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才是根本。期望中辦、國辦立即廢止“廳字[1999]10號”文件,制度建設與創新才是最有效的反腐之策,中辦、國辦的“廳字[1999]10號”文件不但不應成為反腐的絆腳石。中辦、國辦以上已經沒有其他辦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你們已經沒有了約束,中辦、國辦及其他部委辦局是全國各級公務員機構的上級,你們理應成為自律的表率,只有這樣,我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威望才不會受到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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