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8日電/澳門日報今日刊登社論說,中國社會調查所日前發佈的“二○○六中國公衆幸福感民意調查報吿”顯示,二○○六年公衆幸福感方面,對健康狀況、物質、精神生活水平、受敎育程度的滿意度均比上年上升,但對社會和諧的滿意度卻有明顯的下降,從百分之三十點九降至百分之二十二點二。
此次調查由職業聲望、幸福感、家庭生活、安全感、社會保障、社會參與等六大一級指標、三十七項二級指標組成。調查遍及北京、上海、四川等十七個省、市的一千八百位公衆。
報吿顯示,二○○六年全年公衆認為幸福感和安全感比二○○五年有明顯的上升,公衆總的感覺是收入增加,治安情況有所好轉,但是消費水平下降、社會和諧度沒有增長反而下降、家庭生活的壓力越來越大,社會參與度在下降。
社論說,構建和諧社會,在二○○六年已成為海內外關注的焦點和民衆津津樂道的熱點。同時,也是內地的“減負年”:從取消農業稅賦,到出臺糧食直補政策;從農村義務敎育免學雜費,到建立、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負擔”有所減輕。在城市,居民社保標準有所提高,養老金有所增加……的確讓人歡欣鼓舞。
然而,公衆緣何在對幸福感和安全感比上一年上升的同時,卻對社會和諧的滿意度反而下降呢?
社論指出,首先是實際消費水平的下降。調查顯示,公衆消費水平的滿意度由上年的百分之四十六點一降到百分之四十五點三。理論上,居民消費水平主要取決兩大因素:一為收入水平。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家庭消費。倘若家庭收入水平提高,家庭消費水平隨之提高,反之則降低;二為物價水平。
倘家庭收入水平不變,市場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水平則是影響家庭消費的重要因素。消費品價格總水平提高,家庭消費水平則降低,反之家庭消費水平就提高。
居民家庭收入去年雖有不同程度增長,但水電氣油糧等價格接連上漲,敎育、醫療和住房價格持續攀升,帶動市場物價上漲,一定程度上抵銷了收入的增長,民衆實際消費水平自然也就下降。而消費水平的下降直接影響生活水平和幸福感,也引發民衆對社會和諧的不滿意。
加上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敎育、醫療、住房、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涉及切身利益問題有待更好地解決,民衆備受經濟壓力和精神負擔:中年人拼命地為將來的退休、養老和治病攢錢;靑年人則拼命地掙錢,為按時歸還銀行的“車貸”和“房貸”……巨大的生活和工作壓力,降低人們的成就感、幸福感和滿足感。
社論認為,其次是公衆社會參與度不高。調查顯示,公衆對社會參與和諧度的滿意度的降幅達百分之九點四。主要原因為:
一是在一些事關公衆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決策上,部分地方政府缺少尊重民意、傾聽民聲、集中民智的誠意,旣未讓民衆有參與的機會,甚至將民衆的意見和建議束之高閣;
二是公衆參與民生重大問題決策的渠道不暢通,一些地方政府部分官員長期脫離群衆,政府又缺乏互動性;
三是在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民主、法治的事件處理上,一些地方政府對公衆、媒體甚至人大代表的質疑和呼聲裝聾扮啞,置之不理,甚至千方百計地搪塞遮掩,深深地傷害了民衆的心。
公衆對社會和諧的滿意度下降,說明社會還客觀存在着不和諧。貧困現象的存在和貧富差距的擴大,也是影響社會和諧的主要因素之一。為此,在新的一年中,政府在施政過程中要重視決策民主化,傾聽民意。
要紮實做好擴大就業、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理順分配關係、發展社會事業、維護好群衆權益等工作,努力解決困難群衆在子女上學、就醫、住房諸方面存在的實際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