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0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小社論說,台灣中華銀行出事,案情連日升高,涉嫌超貸、掏空、背信、偽造文書、業務侵佔、內線交易;扯出了檢調大搜索、凍結財產、限制出境,還有,“國庫”超過四百億元的銀彈鈔票。
社論說,這種事情,過去二十幾年來,年年都有,劇情也都差不多。類似的原因,導致類似的發展,當然,最後的結果也會類似。不過,這次更離譜,中華銀行老闆夫婦,已經遠走高飛;而央行總裁、“財政部長”、“金管會”主委等財金三巨頭,還連續兩天,登廣告給爛攤子背書。
其實,銀行諸大老闆們吃定政府,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箇中的死穴,就是“金融安定”。只要銀行出事,就一定危及金融安定,政府就一定要出面頂,不管多大的豬骨頭,“國庫”都得硬吞。
依照規定,每個存款戶賠償上限為一百萬元。不過,這項成文規定從來不曾實行過,只要銀行出事,金融大頭頭們,反而第一個跳出來,宣示“全額保障”、“全額賠償”。
中華銀行有問題,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外界好奇的是,財金三巨頭平常幹什麼去了?怎麼不早點管好中華銀行?怎麼不早點防止超貸、掏空、背信、偽造文書、內線交易?怎麼不早點限制老闆出境?
社論指出,出了這麼大的事,總該有人負責吧!尤其是“金管會”,責任最重。這個單位,自從成軍以來,對內,風紀不佳,官箴敗壞;對外,金融弊案連連,總不能說,“金管會”上下大家好官繼續為之,沒人出面頂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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