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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民強則國富 法貴則國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13 10:58:02  


  中評社香港2月13日電/2月11日,第一部全面總結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學術評估論著《中國可持續發展總綱(國家卷)》出版。新京報今日刊登社論說,結合中國當下的轉型時勢,不難發現,《總綱》最令人心動之處,莫過於“為社會立法”的著重提出。
  
  《總綱》認為,未來50年,中國需要滿足15億人吃、穿、住、行和生活能源的基本需求,以及教育、衛生、科技、文化、娛樂等方面的基本需要;需要為新增勞動力、轉型期的下崗職工、農村的剩餘勞動力,創造就業機會;需要為勞動者創造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環境;需要為老年人口提供基本贍養資金和社會保障。
  
  在此前提下,專家建議必須儘快出臺或完善“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險法”、“社會救濟法”、“社會基金法”、“社會公平法”,使社會發展走上法制化的軌道。
  
  社會建設與社會發展立法,是國家走向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
  
  社論說,漫漫前途,任重道遠。如今,中國社會建設與社會立法剛剛開始。在去年夏天召開的“首屆中國社會法論壇”上,有法學家指出20年來中國社會法立法的不足———全國人大常委會總計立法341件,其中有關經濟法的立法107件,占36.5%;有關社會法的立法16件,僅占4.7%.中國社會法立法相對滯後由此略見一斑。究其原因,在過去的改革發展過程中,存在著“只重經濟發展,不重社會建設”的偏見。這種偏見導致的結果是,在某些地方強調了“效率優先”,而“公平”變成了缺乏關照的“副業”。
  
  作為“規範勞動關係、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和特殊群體利益保障方面的法律”,社會法立法滯後不利於保障弱者權益有目共睹。從這個角度說,近年來,中央重提社會建設與社會發展立法,就是要讓公平不再處於“兼顧”狀態。與此同時,包括社會學家、法學家在內的許多有識之士,積極向立法機關建言獻策,務求統籌經濟立法和社會立法,避免“一腿長,一腿短”的立法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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