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5日電/特區政府昨日宣布委任一百零二位社會人士為區議員。連同較早前通過選舉產生的四百零五位民選區議員,以及二十多位新界地區的當然委員,合組成第三屆區議會,任期由二○○八至二○一一年。
按照基本法第九十七條,區議會為“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
在今年十月發表的第三屆特首首份施政報告中,曾蔭權提出,為了改善地區工作,進一步推動地區行政,未來政府將會提升區議會的職能,讓區議會參與管理部分地區設施,並向區議會增加撥款。曾特首還透露:明年五月將會召開首次地區行政高峰會議,加強政府高層與區議會的溝通。
因此,儘管區議會不屬政權架構之列,僅為地區組織,但其重要性仍不庸置疑,早前區議會選舉競爭之激烈,已可見一斑。
香港大公報今日刊載社論指出,而正因如此,如何確保區議會成員的質素,確保區議會的運作不會偏離原有軌道,確保區議會的職能符合基本法和相關法例的規定,保留委任制就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決策。否則,在越來越多的政黨政治因素進入區議會架構之後,區議會立足地區、服務民眾、協助政府施政的面目可能會變得模糊以至“非驢非馬”,“民主黨”區議員年年動議要“悼念64”,就是完全違背區議會職能的荒謬行為。
繼續實行委任制的另一重要作用,是確有部分社會人士雖有服務民眾之心,卻無參與選舉的經驗或興趣,站在街頭派傳單、“嗌咪”非他們所長,如果不提供一定的委任機會,他們可能永遠也不會跨進架構之門。
社論說,特區政府昨日公布的區議員委任名單,以教育、醫療、法律、工程、建築及社會服務等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為主,且全部以個人身份獲委任,是完全符合區議會職能和委任制宗旨的。四百零五位民選區議員,加上一百零二位委任區議員,正好是恰當的組合,民主性質不減,專業能力加強,得益的是地區事務和市民。
至於說,一百零二位委任區議員中,有個別是已經連任兩屆的“老臣子”,如今再獲委任,似有超越公職任期不超過六年的規定之嫌。反對派議員對之進行抨擊,這是小題大做了。公職委任一般是不應超過六年,但區議會工作屬地區性質,在時間上需要有更大的連貫性,才可以建立起人脈網絡,為坊眾所熟悉,否則,新面孔“車輪轉”,阿叔阿嬸們記不住。特別是一些確有地區工作政績而又為民眾所認可的區議員,多做一屆,又有何不可?
至於說,有民建聯和自由黨成員獲得委任,只要被委任者確有能力,又有服務地區之心和經驗,就不應以政黨背景來“劃線”而被排拒。“泛民”中人同樣有被委任的,反對派議員不應將委任問題政治化而橫加指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