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0日電/人民網報道,歲末年尾,職工過節福利能不能發,怎麼發?杭州市總工會近日出台細化標準。
按全國總工會日前下發的《關於〈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這7個法定假日,工會都可向職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而杭州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各類節日慰問、生日慰問標準、職工獎勵等作出細化規定。
今後,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用工會經費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總金額不得超出本級工會經費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30%。工會會員本人過生日,工會應慰問祝賀。基層工會可向會員送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慰問標準人均不得超過300元,並在會員生日當月發放。
基層工會組織職工知識競賽、文藝匯演、體育比賽等競技類活動,獲得最高名次的獎勵標準不超過每人每項800元,其他名次依次遞減。優秀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一般不超過每人每次800元和500元。基層工會組織開展職工教育活動,評選優秀學員的獎勵應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如給予物質獎勵,一般不超過800元。
同時,《杭州市總工會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還規定:基層工會發放各類獎勵費、補助費和慰問品時,要嚴格按財務結報程序審批。要按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反對“四風”要求,規範工會經費使用,務實節儉組織好正常的工會活動,保障職工按規定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