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2日電/浙江在線訊,年終歲尾,發放福利是許多職工關心的事兒。繼全國總工會出台原則性規定之後,浙江省總工會今天下發《浙江省總工會關於加強和規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實施細則》,對全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提出具體的操作辦法,職工福利終於有了“浙江標準”。
《細則》規定基層工會要督促建會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的經費支出必須嚴格按照全總兩個《通知》規定的支出範圍和“八不准”要求,應當全部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開展活動。
基層工會可在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慰問品,全年慰問不得超過三次,用於慰問的支出總額不得超出年度工會經費預算支出總額的30%。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不得購買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發放的物品。工會節日慰問品必須在工會經費中列支,行政經費不得彌補。
基層工會向會員發放生日慰問品時,應在會員生日當月發放,每人每年最高標準不得超過300元。慰問方式可以向會員發放生日蛋糕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領取券。
基層工會組織的職工教育活動、文藝會演、體育比賽、勞動競賽、技能比武等競技類活動的獎勵,參照優秀公務員現行獎勵標準,獲得最高名次的獎勵標準每人每項不得超過800元,其它名次依次做相應的遞減,且獲獎人數不得超過參加人數的三分之一。當優秀公務員獎勵標準變動時,相關獎勵標準同步調整。
有關會議、培訓、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公務接待及誤餐補助等事項的支出標準及報銷憑據要嚴格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