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7日電/章程被稱為是高校的“憲法”。浙江省教育廳26日發布消息說,該省首批4所高校的高校章程已通過核准并將正式頒布,浙江的高校自此進入“依章辦學”時代。
新華網報道,浙江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吳永良說,根據計劃,2015年年底前,浙江省所有的公辦高校將全面建成“一校一章程”。同時,浙江將研究建立高校章程的執行監督機制,促使高校真正依章程辦學治校。
浙江首批核准的高校章程分別來自浙江農林大學、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傳媒學院、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等4所高校。
據了解,一直以來,除了教育法律法規的宏觀規定,高等學校辦學治校缺少具體的規範。雖然2006年修訂的《高等教育法》將章程作為設立大學需提交的基本材料之一,但由於歷史的原因,大多數高校沒有章程,或者章程沒有經過法定的核准程序。
“現代大學制度的重要載體就是章程。依章程辦學,就是依法辦學的體現。”浙江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處長陳峰介紹說,首批4所高校章程的“出爐”,歷時約3年,是經過專家論證、網站公示、廳長辦公會議審定,正式報教育部備案後,成為浙江省首批通過核准的高校章程。
記者查閱發現,4所高校章程都對高校內的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的職責和邊界作出了規定,并明確了學生和教職員工的激勵制度和權益保障機制。
中國法學會理事陳壽燦說,大學章程一旦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的核准,即具備了法律效力,不僅對大學的辦學行為有約束力,對於大學的舉辦者、管理者的管理行為和監督行為也具備了約束力。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既不能事無巨細什麼都管,也不能放任不管,這將有助於以法治思維來引導學校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