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0日電/浙江在綫訊,經浙江省委同意,近期,省委第七巡視組向金華市反饋巡視情況,并就巡視整改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反饋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金華市委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兩個責任”,對懲治腐敗態度堅決,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糾“四風”問題,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幹部任用條例》選拔任用幹部。
但巡視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少數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謀取私利;有的領導幹部通過“一家兩制”實現輸送利益,并已呈現“利益家族化”的新特點;土地領域亂象頻現,尋租空間較大;對一些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缺乏監管,存在較大的廉政隱患;對國有資金、資產監管不力,大量國資瀕臨流失。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28條辦法”、“六項禁令”和作風建設方面,違規使用公車、發放津補貼、公款旅游等問題仍時有發生;“為官不為”、“貪圖享樂”一定程度上并存;少數幹部對自身要求不嚴,無視生活紀律。在執行政治紀律方面,履行主體責任的意識不够強,監督責任履行不够有力。在執行組織紀律、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程序不够到位;一些關鍵崗位的幹部調配過於頻繁,計劃性、科學性不够強;幹部超配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