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3日電/浙江在線訊,記者從浙江省政府8月3日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從今年起,浙江省將深入開展“浙江無欠薪”行動,推進“無欠薪”縣(市、區)建設工作。
“無欠薪”縣(市、區)建設的首批試點共有17個,分別是杭州市濱江區、杭州市餘杭區、寧波市海曙區、寧波市奉化區、蒼南縣、長興縣、安吉縣、嘉興市秀洲區、平湖市、海寧市、紹興市柯橋區、嵊州市、東陽市、江山市、舟山市普陀區、玉環市、龍泉市。2018年,“無欠薪”縣(市、區)建設將全面推開,到2020年底,力爭全省所有縣(市、區)達到“無欠薪”縣(市、區)的目標要求。“無欠薪”縣(市、區)的建設標準規定,國有企業、政府投資項目、交通和水利建設項目實現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設項目(以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數為基數)欠薪案件發生率控制在3%以內,未發生500萬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業(不含建築施工企業)欠薪案件發生率控制在5‰以內,未發生50萬元以上的欠薪案件;未發生10人以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欠薪群體性事件,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極端欠薪事件。
根據“無欠薪”縣(市、區)建設要求,浙江省將提高鄉鎮(街道)基層欠薪防範處置能力,進一步落實部門聯合預警監控、工資支付保證金、欠薪失信聯合懲戒等機制,依法有效解決欠薪問題。重大活動和元旦、春節等重大節假日期間,欠薪案件在7日內得到妥善處置。欠薪案件未及時處置率為零。
同時,針對欠薪易發領域和重點環節,浙江省還將實施製造業企業、工程建設項目、企業欠薪失信行為等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大欠薪處置力度,對未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的企業,由相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信用懲戒;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防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
此外,浙江省建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業當日還向全省企業發出不欠薪倡議,響應省政府開展“浙江無欠薪”行動要求,承諾切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秩序,維護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