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名:捷克共和國(The Czech Republic)
國旗: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3︰2。由藍、白、紅三色組成。左側為藍色等腰三角形。右側是兩個相等的梯形,上白下紅。藍、白、紅三色是斯拉夫民族喜歡的傳統顏色。捷克人的故鄉是古老的波希米亞王國,這個王國把紅、白兩色作為國色,其中白色代表神聖和純潔,象征著人民對和平與光明的追求;紅色象征勇敢和不畏困難的精神,象征人民為國家的獨立解放和繁榮富強而奉獻的鮮血與取得的勝利。藍色來自原來的摩拉維亞和斯洛伐克省徽章的顏色。
國徽: 分大小兩種。大國徽為方形盾徽,盾面分四部分:左上方和右下方為紅地上白色的雙尾獅,獅子頭戴金冠,爪為金黃色,前爪騰起,代表波希米亞;右上方為藍地上紅白色相間的鷹,代表摩拉維亞;左下方為黃地上頭戴金冠的黑鷹,爪為紅色,胸前繪有白色月牙,十字形和三葉形飾物分別位於月牙中央和兩端,代表西裡西亞。捷克包括歷史上的波西米亞、摩拉維亞和西裡西亞地區,這枚盾徽形象地揭示了捷克的歷史淵源。小國徽為盾形,盾面為紅色,上有一頭戴金冠、爪為金黃色、前爪騰起的雙尾獅。
國家政要:總統瓦茨拉夫﹒克勞斯(Vaclav Klaus) ,2003年2月當選捷克總統,同年3月宣誓就職,任期5年。總理伊日﹒帕勞貝克 (Jiri Paroubek) ,2005年4月任職。
自然地理:捷克共和國原屬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是歐洲中部的內陸國家。東連斯洛伐克,南接奧地利,北鄰波蘭,西與德國相鄰,面積78866平方公裡,由捷克、摩拉維亞和西裡西亞3個部分組成。它處在三面隆起的四邊形盆地,土地肥沃。北有克爾科諾謝山,南有舒瑪瓦山,東部和東南部為平均海拔500─600米的捷克─摩拉維亞高原。盆地內大部分地區在海拔500米以下,有拉貝河平原,比爾森盆地、厄爾士山麓盆地和南捷克湖沼地帶。伏爾塔瓦河最長,流經布拉格。易北河發源於捷克的拉貝河,可以通航。東部摩拉瓦河─奧得河上遊河谷地區是捷克盆地與斯洛伐克山地之間地帶,稱為摩拉瓦河─奧得河走廊,自古是北歐與南歐之間通商要道。全國丘陵起伏,森林密布,風景秀麗。國土分為兩大地理區,一為位於西半部的波希米亞高地,另一為位於東半部的喀爾巴阡山地,它由一系列東西走向山脈組成。最高點是海拔為2655米的格爾拉霍夫斯基峰。
人口:1021萬人(2004年5月)。主要民族為捷克族,佔原聯邦共和國總人口的81.3%,其他民族有摩拉維亞族(13.2%)、斯洛伐克族、德意志族和少量的波蘭族等。官方語言為捷克語,主要宗教是羅馬天主教。
首都:布拉格(Prague)
簡史:公元623年建立薩摩公國。公元830年成立了大摩拉維亞帝國,成為第一個包括捷克族,斯洛伐克族和其他斯拉夫族在政治上聯合聚居在一起的國家。公元9世紀,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民族同是大摩拉維亞帝國的組成部分。10世紀初,大摩拉維亞帝國解體,捷克人建立了自己獨立的國家──捷克公國,12世紀後改稱為捷克王國。15世紀,爆發了反對羅馬教廷、德意志貴族和封建統治的胡斯革命運動。1620年捷克王國在“三十年戰爭”中失敗,淪為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區。1781年廢除農奴制。1867年後為奧匈帝國統治。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奧匈帝國瓦解,在人民的要求和捷克資產階級政治家馬薩裡克的推動下,於1918年10月28日建立了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從此,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民族開始擁有自己共同的國家。第二次大戰開始後,德國法西斯頭目希特勒利用兩個民族之間的矛盾採取“分而治之”的策略,1938年9月,英法在慕尼黑會議上出賣捷,1939年3月納粹德國佔領捷,後又宣布斯洛伐克為所謂“獨立國家”。1945年5月9日,捷克斯洛伐克在蘇聯紅軍的幫助下獲得解放,恢復了共同國家。1946年成立以哥特瓦爾德為首的聯合政府。1960年7月,國民議會通過新憲法,改國名為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1990年3月初,兩民族共和國將原名中的“社會主義”取消,分別改稱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同年3月29日,捷聯邦議會決定將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名改稱為:用捷克文書寫是捷克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用斯洛伐克文表達是捷克-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即一個國家兩個名稱。1990年4月20日,捷聯邦議會又通過一項憲法修正案,將國名更改為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1992年6月,捷克斯洛伐克舉行全國大選,政治主張和經濟綱領截然不同的捷克“公民民主黨”和斯洛伐克“爭取民主斯洛伐克運動”獲勝,兩黨都成為兩共和國的執政黨。兩黨就國家體制問題進行了多次磋商,雙方都確認在聯邦國體問題上存在原則分歧,最後於7月23日在布拉迪斯拉發達成聯邦解體、國家一分為二的協議。1992年11月25日,捷聯邦議會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了《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解體法》,決定捷聯邦共和國於1992年12月31日自動解體,從1993年1月1日起,捷克和斯洛伐克成為兩個獨立的國家。1993年1月19日,聯大接納捷克為其成員國。1999年11月24日,斯洛伐克和捷克兩國總理在布拉迪斯拉發簽署關於解決兩國財產分割遺留問題的條約及其議定書,根據議定書,捷克政府歸還斯洛伐克4.5噸黃金,同時免去斯洛伐克政府所欠的258億克朗(約34克朗合1美元)的債務。至此,捷克和斯洛伐克1993年分別成為獨立國家時遺留的財產問題已全部解決,兩國關系發展的一大障礙得以掃除。
政治:1992年12月16日捷克民族議會通過第一部憲法。憲法確立捷克共和國是一個主權、統一、民主與法制的國家。憲法規定,立法權歸議會,議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共和國總統為國家元首,由議會兩院聯席會議選舉產生,必須獲得一半以上多數票才能當選。總統須年滿40歲,任期5年,最多連任兩屆。政府為最高行政權力機構,對眾議院負責,眾議院有權對政府表示信任或不信任。獨立法院代表共和國執行司法權。共和國設憲法法院,維護法制。憲法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法官任期10年,由總統任命,並經參議院同意。
捷克人有聖誕節前夜吃鯉魚的習俗,他們認為鯉魚能帶來好運和財富。因此,聖誕節前,捷克人將會吃掉上百萬條鯉魚。
工業:捷克原為奧匈帝國的工業區,70%的工業集中在此。它以機械制造、各種機床、動力設備、船舶、汽車、電力機車、軋鋼設備、軍工、輕紡為主,化學、玻璃工業也較發達。紡織、制鞋、啤酒釀造均聞名於世。工業基礎雄厚,二戰後,改變了原來的工業結構,重點發展鋼鐵、重型機械工業。工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佔40%(1999年)。捷克是啤酒生產和消費大國,其出口的主要對象是斯洛伐克、波蘭、德國、奧地利和美國。1996年啤酒總產量達18.3億升。1999年捷克人均啤酒消費量達到161.1升,比啤酒消費大國德國多30升。以人均啤酒消費量計,捷克連續7年位居世界榜首。通訊業發展迅速,1998年底移動電話普及率接近10%,移動電話用戶達93萬,趕超了某些西方發達國家。貨幣名稱:捷克克朗 (Czech Koruna)。
軍事:捷克和斯洛伐克於1993年1月1日獨立後,原聯邦國家軍隊和武器裝備按2:1分配,總統是軍隊最高統帥。2004年9月,捷克眾議院通過了政府關於取消義務兵役制的提案 ,取而代之的是職業化軍隊。根據政府提案,從2005年年初起,捷克軍隊實現全面職業化,最後一批義務兵將於2004年12月22日離開部隊。義務兵役制也將於2004年12月31日結束。此後,只有在國家面臨威脅或處於戰爭狀態時,捷克民眾才能被要求履行兵役義務。這項法案經捷克總統簽字後即可生效。
外交:自1993年獨立後繼續奉行“返回歐洲”的對外政策,重點發展同美德等西方國家的關系,重視加強同波蘭、奧地利、斯洛伐克等鄰國的關系,並注意與本地區以外的國家發展經濟關系。
與中國關系:1993年1月1日,中國承認捷克共和國為獨立國家並與其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2004年4月,克勞斯總統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