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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制PAC-3型防空反導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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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月14日電/自從五角大樓網站6日公布了由指定軍火商向台出售“愛國者-3”導彈系統以來,中國外交部和國防部連續發表聲明,要求美方尊重中國的核心利益,立即取消此項軍售。軍事分析家認為,售台“愛國者-3”導彈,可能使台灣被納入美國在東亞的反導體系,這是對中國主權的嚴重侵犯。
中方3天內5次提抗議
《青年參考》報道,美國國防部是在當地時間6日深夜,將發包武器合同的信息掛上網站的。消息稱總價值達9.68億美元的“愛國者-3”系統升級合同由洛.馬公司獲得。該合同項目包括:253枚導彈、5枚測試彈、20具發射器調整組件、15具作動控制組件、13組發射控制裝置等。其中除了美國、德國和阿聯酋的裝備外,(中國)台灣地區能取得的裝備包括升級後的校調組件、發射組件和地面支持裝備等。
上月底,美國另一大軍火商雷聲(也譯作“雷神”)公司曾在其網站宣布,已取得軍方向台灣出售價值11億美元的“愛國者”導彈的合同。
美國決定向台灣出售新型“愛國者”導彈後,我外交部及國防部在3天內5次向美提出嚴重抗議。外交部副部長何亞非9日稱,美國對台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原則,損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中國國防部發言人黃雪平8日發表聲明,要求美方尊重中方核心利益,立即撤銷對台軍售項目,停止美台軍事聯繫。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則在7日和9日連續3次發表聲明,說美國向台灣出售先進武器裝備,損害中國安全利益及台海和平穩定,中方已經提出嚴正交涉。
台軍方稱要應對“大陸導彈”
據台灣《自由時報》8日報道,就五角大樓宣布由洛.馬公司出售“愛國者”導彈組件給台灣,台灣“國防部”說明,這不是新的軍售案,而是布什政府在2008年10月宣布售台“愛國者-3”導彈案後,該案在美台雙方簽署發價書後的最新進展,換句話說是“舊案新進度”,並非全新的軍購案。布什政府2008年10月宣布售台5項裝備,包括E-2T預警機升級案、潛射“魚叉”導彈採購案、“阿帕奇”攻擊直升機案、“愛國者-3”型防空導彈案、“標槍”反裝甲導彈案等,總價值65億美元。外電日前報道的,就是4套“愛國者-3”導彈系統的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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