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5日電/中央軍委2月24日批准正在亞丁灣索馬里海域執行護航任務的中國海軍第七批護航編隊“徐州”號導彈護衛艦趕赴利比亞附近海域,為撤離中國在利比亞被困人員的船舶提供支持和保護。對於中國海軍力量這次非同尋常的行動,舉世矚目。世界輿論認為,這表明中國軍隊的靈活性和遠距離出兵的能力迅速增強,同時也表明中國的地緣政治影響力在上升。許多人把中國海軍首次參與的這次保護撤僑的行動,看做是中國海外軍事行動的一個重要突破,也是中國軍隊在和平時期維護國家海外利益的一個重要範例。從領事保護的角度來看,中國派軍隊保護海外公民依據怎樣的國際法和國內法?中國重視保護人民在海外的安全以及財產利益,固然是外交理念上一種巨大轉變,與此同時,我們大力提高全民的海權意識,加快建設我們的海上力量的時機是否已經非常成熟?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少將楊毅3月2日接受了《華夏時報》記者專訪,詳盡闡釋了他的觀點。
應有足夠手段
維護海外利益
《華夏時報》:中國首次動用軍事力量赴海外為撤離被困人員提供支持和保護,是否體現了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國軍隊任務有所拓展,開始以新的方式維護中國海外利益的歷史需求?
楊毅:應該說,這次行動是中國軍隊在海外執行的一次非戰爭性質的任務。協助把處在動亂狀態國家中的本國同胞接回國,是一次非凡的行動,也是中國國家利益拓展的客觀需求,體現了中國軍隊在新的歷史階段實現自己新的歷史使命的一種方式。中央軍委胡錦濤主席在21世紀初就曾經提出中國人民解放軍新世紀(23.75,0.27,1.15%)、新階段四項歷史使命,其中一項就是為中國國家利益的拓展提供安全保障,為維護世界和平做出貢獻。
現在由中國企業和公民承擔的各種海外工程項目,已經很多很多,遍及世界各地,包括一些正處於不安定狀態中的國家和地區,中國公民的足跡和存在也遍布世界各地,一旦發生風吹草動,當中國國家利益在當地受到影響的時候,中國應該有足夠的手段,包括政治的、外交的甚至軍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國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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