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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推退役士兵自主就業 考公務員優先錄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28 15:33:41  


資料圖:2009年冬季征兵系列宣傳壁紙。
  中評社北京6月28日電/新華網報道,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審議的兵役法修正案草案,中國義務兵退役後一般將由政府發給退役金,士兵自主就業。士兵退出現役可以免試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報考公務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孫建國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兵役法修正案草案說明時表示,我國現行兵役法規定,家居城鎮的義務兵退役後由政府安排工作。這一規定已經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用人制度的實際情況。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修正案草案作了以下規定:

  一是按照義務兵退役後絕大多數由政府發給退役金,自主就業的改革思路,修改了士兵退役安置的規定。修正案草案規定:對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發給退役金,實行自主就業;對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兵、屬於烈士子女和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退役士兵,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自主就業。

  二是完善軍官退役安置的規定。修正案草案規定:軍官退出現役,國家採取轉業、複員、退休等辦法予以妥善安置。

  三是充實促進退役軍人就業的優惠政策。修正案草案規定:士兵退出現役可以免試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報考公務員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報考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優惠政策。修正案草案還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軍人。軍人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退役後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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