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4日電/記者從工商總局獲悉:工商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計局三部門聯合發出通知,部署在企業年報中增加社保和統計事項。
在全面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實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是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為企業按規定自行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將進一步簡化企業辦事程序,變“企業跑腿”為“信息跑路”,為企業創業創新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
通知指出,從2016年度年報開始,企業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年報信息時,在《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事項基礎上,增加以下內容。一是社保事項:參保險種類型、單位參保人數、單位繳費基數、本期實際繳費金額、單位累計欠繳金額。二是統計事項:主營業務活動、女性從業人員、企業控股情況(分支機構不填報)、分支機構隸屬母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僅分支機構填報)。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