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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院將重新裁決,是否再押趙建銘。 |
中評社香港7月17日電/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1000萬元新台幣交保候傳,檢方上周五以串證且有逃亡之虞向台灣的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台高院今天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案件最快在20日有結果,台灣法律界認為,交保後再押前例很多,趙建銘再押的可能性比較高。。
台灣的高等法院發言人溫耀源表示,原本認定趙建銘曾買機票離開台灣,有逃亡之可能性,卻只以限制出境處置,沒有考量到逃亡方式有許多方式,離開台灣僅為其中之一。原法院認為無羈押理由,說理無法使人信服,也應該加以說明。
他指出,為防止被告串證而設的羈押規定,並非僅為保全偵查而設,在審判過程也應一體適用,在偵查中有所陳述的共犯或證人,到了審判時翻供的情況所在多有,明顯就是事後串供,法官不能因為案件起訴,就認為被告已無串證可能,認為無羈押必要。
台北地方法院在本月10日在台開案起訴、被告移審後裁准趙建銘、游世一以1000萬元、蘇德建500萬元交保,令台北地檢署錯愕,檢方在接獲裁定書之後,趕在第5天期限,在上周五提出抗告。
檢方抗告書指出,為防止被告串證而設的羈押規定,並非僅為保全偵查而設,在審判過程也應一體適用,在偵查中有所陳述的共犯或證人,到了審判時翻供的情況所在多有,明顯就是事後串供,法官不能因為案件起訴,就認為被告已無串證可能,認為無羈押必要。
據中央社報道,檢方認為,趙建銘在台開案爆發後,利用律師蓋華英編撰模擬應訊手冊,被蓋華英婉拒委任後,又要求將模擬資料轉寄給同案其他被告的律師陳峰富,向律師構砌不實證詞在先,進而企圖用法律知識,串結本案其他涉案人以圖誤導辦案。
另外,趙建銘到案後不但測謊未過,還是唯一一個在到案前企圖買機票出境的被告,動機與心態不可與其他被告同視等觀,且被告趙建銘、游世一利用內線交易的不法獲利逾1億元,所犯刑責更須被科處3000萬元罰金,卻只以1000萬元交保,具保金額與犯罪不成比例,因此要求法院繼續羈押趙建銘等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