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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兩制”便於貪官外逃。 |
中評社香港9月18日電/韓國《首爾新聞》9月17日載文《中國開始取締“一家兩制”》,摘要如下:
最近“一家兩制”成了中國社會的新話題。“一家兩制”這一詞匯來源於針對香港和澳門的“一國兩制”,現在成了與腐敗有關的詞匯。
部分貪官將收受賄賂積累的財產轉移到國外,讓自己的配偶和子女取得外國國籍,把他們送出國,自己則在國內泰然自若地工作。這樣的家庭被稱為“跨國家庭”,實行的是“一家兩制”。做好各種準備後,危機一來,貪官就可以很容易地逃往國外。
現在中國政府開始向“一家兩制”宣戰。據悉,15日起召開的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上中國政府也深入剖析了“一家兩制”問題。據統計,改革之後外逃貪官累計達4000餘名,非法轉移到海外的資產高達500多億美元。但這僅是2004年以前的統計結果,外逃官員實際數量和轉移資產數額都將遠遠超過上述數據。
更為嚴重的問題是,很難將這些外逃官員強制遣返回國接受制裁。本世紀初,中國政府已經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開始進行強有力的制度建設:加入聯合國反腐敗協定、制定反洗錢法、與世界40餘個國家簽訂罪犯引渡條約,但迄今為止被遣返接受處罰的公職人員數量和追繳的財產數額都微不足道。
因此,中國政府將政策重點轉移到“預防”上,要求公職人員申報財產的同時對配偶和子女財產情況進行申報,並匯報配偶和子女取得外國籍及永久居留權情況,通過積極推行這一政策試圖從源頭上消除“一家兩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