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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中歐貿易史上金額最大的貿易爭端“峰回路轉”,在距8月6日僅10天的最後關頭,中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終於達成價格承諾。 |
中評社香港7月30日電/法國《歐洲時報》7月29日載文《解決紛爭“和為貴” 》,摘要如下:
在滿是紛爭、對抗,乃至暴力衝突與戰爭的當今世界,以一場友好談判,解決一個舉世矚目的兩大經濟體之間重要的貿易紛爭,不啻夏日清風,深具典範意義。中歐光伏貿易爭端達成和解方案,就是這一意義的彰顯。
今年6月初,歐盟委員會宣布,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徵收11.8%的臨時反傾銷稅,如果歐中雙方未能在8月6日前達成妥協方案,屆時反傾銷稅率將升至47.6%。對此,中國迅速回應,呼籲談判解決問題,隨即也“投桃報李”地宣布對歐盟葡萄酒展開反傾銷調查。一時間,中歐貿易戰陰影黑雲壓城。
雙方談判和解後發表的聲明稱,“經過中歐雙方艱苦、細致的談判,中國光伏產業代表與歐委會就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該價格承諾體現中方絕大多數企業的意願,使中國光伏產品在雙方協商達成的貿易安排下,繼續對歐盟出口,並保持合理市場份額”。
具體說,所謂“價格承諾”,就是歐方認為中國產品價格太低,提出一個“歐方價”,雙方進一步討價還價,各退一步形成一個“價格承諾”。
而按這個新價格粗算,中國光伏行業能保持住在歐盟60%的市場份額。而談判前,是70%。一成市場損失,卻救了產業幾十萬崗位。即使“少數中國企業仍難以接受”,對中國仍然遠遠利大於弊。而歐盟通過新價格界定,也給自己的企業,輸入“競爭力”的氧氣,同時避免了因制裁將導致的“歐盟產業鏈企業員工大量失業”的惡果。這就是“和解”的“合理”性所在。
眾所周知,光伏產業無論是在歐洲還是中國,都涉及巨大就業人數和產值。今年雙方在合作中,發揮各自優勢,形成產業鏈“上下游在歐洲”,“中游”在中國的基本分工,且70%價值實現於歐洲。打貿易戰,對雙方都將損失巨大,歐盟為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