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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處處嚴格要求自己,由此使人們對他逐漸產生了由衷的敬意。 |
連任12年南京國民政府主席的林森,生前因其為官處世不喜張揚,做事低調,奉行“不爭權攬利、不作威作福、不結黨營私”的“三不”原則,在當年國民黨和國民政府高層內部獨樹一幟,因而也使他倍受冷落,但卻在死後能夠留得一片贊譽在人間,讓後世深切懷念和推崇備至。
林森擔任國民政府主席一職十分偶然但也必然。1931年11月,國民黨四大召開之際,以蔣介石、胡漢民、汪精衛等三派勢力互相之間開始了激烈的權力角逐,胡漢民、汪精衛聯合起來對付蔣介石,蔣介石“以退為進”宣布下野。在群龍無首的情況下,令各方面都能接受而又具有崇高威望的林森旋即被推選為民國政府代主席。當年12月28日,林森就正式當選為國民政府主席,而且一幹就是12年,直至1943年8月1日在重慶車禍遇難。
林森一生潔身自好,生活力奉簡約。他早年與老家鄰村鄭氏女結婚,兩年後鄭氏因病故去,便發誓不再續娶,無親生子女,沒有什麼家產,也無三妻四妾,更無國民黨內有些權貴那樣奢侈淫逸的作風,這在當時的官場中是十分難能可貴的品質。
面對國民政府面臨內外交困的局面,林森是受命於危難之際,奮力苦撐危局。“一•二八”淞滬抗戰爆發後,他主持召開國難會議,強烈抗議日本承認“偽滿洲國”。“西安事變”發生時,他代理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認為“張學良部隊是愛國的”,並力主和平解決,積極努力促成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1937年初,他以國民政府主席名義對張學良接連下達赦免令和複權令,但因蔣介石拒不執行,使張學良長期被幽禁。
1937年7月盧溝橋事變爆發,林森隨即發出號召“全民奮起,全力抵抗”。10月國民政府西遷重慶,他隨只身入蜀。當北平、南京相繼成立偽政權,他便發表嚴正聲明,明令通緝漢奸頭目。1938年3月,他赴武漢主持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抗戰救國綱領》。7月召開國民參政會致詞,手書“抗戰必勝”來激勵全國軍民。12月汪精衛叛逃投敵,以國民黨中央監察常委身份力主開除汪精衛黨籍,並明令通緝。1941年12月9日以民國政府主席名義,向德、意、日三國宣戰。此後致力於廢除美、英等不平等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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