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0日電/廣東三九腦科醫院前後兩任院領導因涉嫌同一宗巨額經濟犯罪案件,近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同庭受審。據檢察機關指控,該院原董事長崔崇林、原院長徐德志及其妻子盧月嵐3人,在一宗醫療設備採購案過程中,涉嫌共同貪污美金40萬元。
新華社今天報道,據廣州市檢察機關指控,1999年12月,廣東三九腦科醫院計劃購買一套腦磁圖系統設備,用於該院的醫療業務。2000年,時任廣東三九醫院副院長的被告人徐德志經北京麥迪塞姆醫療儀器有限公司李敏(另案處理)的介紹和安排,赴美國考察,擬選了美國4D公司的一套腦磁圖系統設備。考察期間,李敏提出,該設備的實際成交價格為200萬美元,但可以把採購價格虛報成250萬美元,把其中的差價美金50萬元由其與被告人崔崇林(時任醫院董事長、院長)、徐德志共同私分,其中崔、徐二人各得20萬美元,李敏得10萬美元。
2000年3月20日,被告人崔崇林代表廣東三九腦科醫院與麥迪塞姆公司簽訂了價格分別為美金200萬元與250萬元的兩份合同。同年9月22日,由徐德志批准了腦科醫院以設備安裝費的名義,付給北京麥迪塞姆醫療儀器有限公司美金50萬元,折合人民幣4138900元﹔同年11月15日,徐德志批准付給美國4D公司美金200萬元。此後,崔、徐二人商定,由另一被告人、徐德志的妻子盧月嵐(案發時負責該院後勤工作)向李敏收取美金40萬元,其中美金20萬元由
崔崇林佔有,另外20萬美元由徐德志及盧月嵐共同佔有。
廣東三九腦科醫院由三九集團下屬的深圳南方醫療研究中心與美國邁克國際公司合資於1994年7月成立,1996年開始營業,註冊資金500萬美元。而本案是在去年年初,三九集團內部子公司財務巡檢過程中被暴露出來。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崔崇林、徐德志身為國有企業委派到非國有企業從事公務的人員,其上述行為均構成貪污罪。盧月嵐與崔、徐二被告勾結,伙同貪污,亦構成貪污罪。
目前案件仍在法院進一步審理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