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8日電/《新京報》今日發表社評說,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日前表示,有的城市綠化建設中存在“高價建綠”的不良傾向,高價購買大樹古樹,動輒幾萬元、十幾萬元,保證不了成活率,造成巨額的資金和生態浪費,要堅決制止這種急功近利、貪大求洋的做法。堅持只用對的、不用貴的,多用成本低、適應性強、本地特色明顯的鄉土樹種,要用最少的錢,建更多的綠。
社評指出,誠如其所言,當下,“滿城儘是大王椰、參天大樹皆移民”已成為諸多大城市的克隆景觀。千城一面的嬌弱草坪、以大樹來點綴的中心廣場、淮橘成枳的植被人工化趨勢,正在加速破壞具有自我調節能力的自然系統。如同當年崇尚“不破不立”的舊城改造,帶來了整個城市生態系統的結構性傷害。
但放在城市建設的大背景下看,“高價建綠”如同前一陣建設部批評地方盲目“造大馬路”一樣,其共通之處都是以“公共服務”為名,行政績工程之實:“造大馬路”本是要建設四通八達的城市公共交通設施,“高價建綠”則理應為城市公共綠化提供足夠的人造森林,但其結果卻走向公眾願望的反面。
社評說,不獨此,我們還不難發現,某些時候政府主導的公共選擇行為,會出現短視甚至違反社會公益的後果;一些公共部門制定和實施決策時,由於資訊掌握的不完全,更易導致真實資訊被有意無意地遮蔽,而片面資訊決定了政府行為的走向。而且,出於政績的考慮,個別官員的行為動機摻加了個人利益的考量,這使得官員沒有足夠的動力,去設計符合公共利益的政策。更為重要的是,既定的監督防範規則並不能及時的予以矯正。
如果小到路邊是栽一棵梧桐還是楊柳,大到上億的公共服務資金如何調配使用,都可能難以科學決策,出現急功近利的做法。那麼,我們就必須將如何破除從“造大馬路”到“高價建綠”的決策失誤,作為重要的公共話題來討論。
社評表示,其實,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以決策公開求民眾共識,讓民眾更多地參與公共服務決策。作為公共服務的物件,民眾不能在公共服務的整個進行過程中,充當袖手旁觀的賓客;作為公共服務所有成本的承擔者,民眾也有權知曉與監督龐大開支的流向。對公眾權利的程式性保障,既會讓公共服務決策過程變得處處精打細算,也會在公共服務進入實際運行後,一旦出現“泡沫”苗頭,能夠被及時叫停。
另外,要以運作開放求市場效率。城市綠化也好,馬路建設也好,都應當實施招標制,讓眾多民營、外資企業加入到城市公共服務的進程中。
社評說,民營、外資企業之間的競爭,往往會讓以往低效的公共服務變得更有活力與效率。一旦民營、外資企業在有限的預算與剛性的公共服務目標之間權衡,他們不會為動輒十幾萬元的天價綠化樹木迅速枯死,而無動於衷。
“綠化泡沫”、“造大馬路”,以及一切類似的公共服務政績工程如何被消除,很重要的,就是明確政府在公共服務中客觀能力的有限性,尊重民眾參與決策權,明確政府與市場在公共服務中的分工,讓公共服務理念服從於市場邏輯,而不是政績邏輯。
社評認為,誠如雅典智者普羅泰哥拉所言:“當雅典人所議之主題含有政治睿智……會傾聽每一個人的見解,因為他們認為所有人都應擁有這一美德;否則,便不會有城邦。”對於一座擁有千百萬市民與數十萬棵樹木、綠草的城市來說,管理者善於聆聽生於斯、長於斯的民眾心聲,尊重比人類理性更偉大的自然智慧,我們才能離沙塵暴更遠些,離真正的綠色更近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