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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有聯邦國會議員表示,如果賴昌星(圖)最後上訴結果超出現行司法制度的框架,將會給加拿大的遣返制度帶來“衝擊”。 |
中評社香港6月3日電/加拿大聯邦法院裁定暫緩遣返賴昌星。賴昌星的律師也另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移民部對賴所做的遣返前風險評估,法院有可能等到八、九月間,才能裁定是否受理這項上訴。賴昌星的律師更表示,遣返風險評估報告的司法覆核,需時長達八至九個月。也有移民律師估計,如果賴成功進入司法覆核程序,就算敗訴,如果上訴機制許可,賴昌星最多可以多留五年。
大公報報道,大法官史蒂文森判案時表示,她認同賴昌星代表律師所陳述的嚴重效果,即賴一旦被遣返,可能會遭到處決或虐待,由於會有這種風險,如果現在把賴昌星遣返中國,會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因為一旦賴返回中國,他不會有機會返回加拿大等待司法覆核的結果。她的判決以三大項目為依歸:事態的嚴重性,包括面對死刑及酷刑等;遣返會否面對難以彌補的傷害;及公眾及個人利益平等。
在長達十三頁的裁決中,史蒂文森表示,賴昌星的生命是否得到保證“是整個辯論的核心”。裁決書指出:由移民部作出的賴昌星被遣返回中國後,沒有風險的結論值得質疑,如果現在遣返賴昌星將無可挽回地使得本應進行的司法覆核無法進行,這對當事人並不公平;而且暫緩遣返賴昌星並不損害加拿大的公眾利益和國家安全。因此決定接受賴昌星的請求,暫緩執行原定六月二日實施的遣返,由聯邦法院進行司法覆核後再決定是否遣返。
另外,賴昌星的律師估計,以後續各造文件準備期限來推算,聯邦法院七月底之後,才會裁決受理與否,一旦法院決定受理,後續還須決定是否再舉行庭辯,因此整個司法覆核有可能拖上近半年才會正式展開。
聯邦法庭發言人對媒體說,賴昌星及其辯護律師要在三十天內把要求司法復議的申請文件以及其他重要相關文件呈交法庭,移民部及控方律師在其後的三十天內把相關回應文件也呈交法庭,最後再由法官和控辯雙方確定聽證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賴昌星本人也將繼續在溫哥華的家中接受軟禁。
賴昌星本人得知聯邦法院裁決後,鬆了一大口氣,並指前妻曾明娜也甚感高興。
曾明娜和三名子女的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也已完成,結果同樣對他們不利,但也還未排定預定遣返日期。梅特斯表示,他們迄未申請司法覆核這份評估報告。
在回答記者查詢時,負責執行遣返令的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發言人表示,尊重聯邦法庭的裁決,具體遣返安排待法庭司法復議消息出來後再定。
針對賴昌星遣返案的最新情況,加拿大一位聯邦國會議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賴昌星在加拿大的最後上訴結果超出現行司法制度的框架,將會給加拿大的遣返制度帶來“衝擊”。渥太華一華人社團負責人則認為,“加拿大為了這個人(賴昌星)所花的時間及金錢實在太多了。”
另據電子媒體報道,外交部發言人二日重申,中方在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案件,立場不變,希望加拿大盡快將他遣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