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5日電/新京報今日發表的社論說,浙江省委組織部日前出臺的《浙江省市、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實施辦法(試行)》明確規定,將地方政府負債率列入市、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實績分析考核中的社會穩定與保障類指標,藉以約束一些“寅吃卯糧”、舉債搞“形象工程”的領導行為。
而之前有報道,浙江這次還首次引入了26項評價指標,作為衡量領導幹部實績的標準,其中尤為引人關注的是,曾經被一些地方領導幹部看重的固定資產投資、招商引資等均未列入考核指標(新華社8月2日電)。
社論說,以上舉動已引起媒體廣泛關注。可以肯定的是,在政績考核指標上下工夫,無疑抓住了扭轉政府發展思路的節點。目前人們已基本形成共識,當下的固定資產投資過熱、形象工程屢禁不止等現象,與錯誤的GDP發展思維和政績觀密切相關。而改變這一情況最有效的辦法之一,就是改變幹部的考核機制,以提供公共物品的數量與品質指標代替GDP增長率、招商引資數量等指標。此次浙江出臺的政策,無疑將上述理念率先付之於現實。
有新聞細節提到,2004年初,浙江23個省級部門共提供了100多項指標,省委組織部經過層層篩選,確定了39項指標。在2005年5月至10月對浙江省2個市、10個縣(市、區)進行試點後,最後精減調整為目前的26項指標。此慎重決策之過程恰是在全局層面上對中國經濟發展思路進行反思的過程。所以,浙江此舉可以視為對社會經濟問題的一次糾偏,為經濟介入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打開了一條通道。
社論指出,不過,也要看到,儘管浙江此次改革力圖淡化惟經濟指標論,但經濟指標仍占重要地位。在指標中,我們看到雖然環保等指標被抬高,但財政收入仍佔據了一席之地。這似乎意味著,片面追求GDP遭到摒棄,而代之以考核GDP成本與效益的全面追求。這樣做也許是考慮到,如果政府之手徹底離開經濟這駕狂奔的馬車,將引發諸如就業、收入下降等諸多嚴重社會問題。但在雙重導向的考核指標下,人們也難免會擔心:地方政府會不會無所適從?畢竟,政府的責任不是輕了,而是更重了。
以對政府負債率的考核為例。地方政府負債率成因複雜,大體而言:一是熱衷政績工程;二是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後,地方政府財政實力與越來越多的公共職能不相匹配,財權事權不對等;三是政府機構臃腫;四是為政府關聯企業擔保。如果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種形象評比不除,形象工程難去,各級政府收支分配合理的公共財政預算體系不建立,那麼人們難免要擔心:地方政府還會不會通過賣地、建廠等尋求補貼?
指標的轉變需要制度性土壤的根本性改良,如若不然,有可能事與願違。如為了降低負債率,提高財政收入,有可能不僅不能杜絕形象工程,反而誘導地方政府多建工廠、多引資、多賣地,如此顯然違背了這一指標出臺的初衷。以浙江省的財力,負債率雖有高達150%的,尚在可控之列,如果這一指標用之於西部,也許一些縣級政府根本無法支撐下去。
社論總結,指標轉變效果如何,需要經過實踐驗證,一個好的政績考核機制,不僅需要扭轉考核指向上的偏差,還應該有明確的可以操作的導向和方法。在此幹部考核指標轉變的關鍵之際,應再次強調,政府的職能不是介入經濟,而是提供公共服務與產品。一個財政收入高的地方政府,並不能與一個稱職的地方政府完全劃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