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7日電/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8月2日在北京宣佈,中興牌程控交換機、格力牌空調器、陽光牌精紡呢絨、ZPMC牌集裝箱起重機四個産品進入2006年中國世界名牌産品的初選名單。而涉及6個企業、9個産品的彩電企業因不掌握核心技術而集體出局。
新京報發表評論文章稱,在全球化時代,如果將“國家”看做是一個大型企業集團,各種企業都看成是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話,那麽,單個企業的盛衰榮辱,尤其是大型企業的進退與得失,長遠來說,都會影響到國家未來競爭力的强弱。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此次評選2006年中國世界品牌,彩電企業集體出局表明中國這個大公司下面的一個大型企業已經出了問題,如果不加以重視,最終將影響“國家”的競爭力。家電企業不掌握核心技術同時也說明,中國彩電品牌和其他大部分行業一樣,主要精力集中于引進,至今也沒有在國際範圍內掌握最先進的核心技術,更沒有形成核心技術的自我開發能力。
在與外國企業進行水平對等的競爭格局之下,中國家電企業及其他行業,面對這種嚴峻的挑戰,已經沒有別的出路。一方面,企業需要在技術創新方面真正做到自力更生,力避一味地引進;另一方面,企業必須在强化品牌策略學習的基礎上,真正樹立科學的品牌理念,掌握系統規範的品牌實際操作方法,迅速從真正意義上取得競爭的絕對優勢。
文章表示,世界各國知名企業的發展經驗證明,儘管取得市場競爭絕對優勢主要是企業自己的事,但國家的支持均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果沒有國家政策的支持,在與跨國公司同台競爭的情况下,中國企業在著眼于內需市場的過程中,根本解决不了工業化過程中成本上昇的問題,也無法實現企業的真正昇級換代。這樣,中國企業就不能輸出高附加值的名牌産品,綜合實力就很難得到提高,也就無法改變企業在價值鏈末端難以令人滿意的現狀,更談不上中國品牌走向世界了。
那麽,在企業傾力打造品牌的過程中,政府究竟應該做些什麽?
文章認爲,從國家掌握的資源角度來看,政府應該做的事情,必然是超出一般企業所能控制和左右的范疇。比如,此次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2006年中國世界名牌産品的推選,商務部的“品牌萬里行”活動就絕對是一個值得稱贊的政策取向。也就是說,對關乎國家長遠利益所在的行業和企業,政府應提供“軟實力”系統支持。這個“軟實力”系統應包括政府信用擔保、政策性銀行給企業降低門檻、增加信貸傾斜度,鼓勵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在海外爭取資源和市場以及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運營環境等。
從中國企業自身的實際情况來看,中國企業的强項是高效的生産製造能力和相對卓越的營銷能力,但在開發和維護技術專利方面的投入上,常常力不從心。在支持自主創新的大背景之下,中國政府應鼓勵企業到海外註册專利和購買外國專利,幷且對購買和維護專利的實際費用予以補貼,增加産品的技術創新和競爭力。文章强調,對於那些資金實力有限,有很好的技術和産品的企業,中國政府應主動提供其在國內、國際舞台上“露臉”的機會。這能幫助企業更有效地把技術轉化爲生産力,幷創出國際名牌。
品牌對於企業、對於國家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文章指出,各級政府官員不能祗是坐而論道,而應真正爲企業創造自主品牌、拓展海外市場著想,貼切和務實地提供公共産品與政策支持。當然,政府在支持企業創建品牌建設的過程中,必須充分尊重品牌建設的客觀規律。品牌建設是一個多層次的、長期的過程,創建“百年老店”是沒有“捷徑”可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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