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鴻海告記者 槓上上海媒體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8-29 09:18:55  


台灣富商郭台銘旗下公司槓上上海媒體。
  中評社香港8月29日電/台灣鴻海集團對記者聲請假扣押再添一樁,上海《第一財經日報》昨天首次對該報二名記者遭富士康集團旗下鴻富錦公司,以名譽侵權聲請法院三千萬元人民幣假扣押做出回應稱,將堅決支持王佑、翁寶二人,全力應對與鴻富錦公司的訴訟,本案亦是大陸迄今對記者個人最大一起名譽侵權賠償案。 

  中國時報報道,《第一財經日報》昨天在頭版版面下方,以“本報訊”掛名刊登“報導超時加班本報記者遭索賠三千萬元”報導,首次詳細回應整起事件經過,並在A6版以四分之一版面登載該報社方對此假扣押事件的聲明。 

  報導說,鴻富錦是富士康科技集團下屬全資子公司,而富士康是鴻海在大陸投資興辦的高科技企業,針對此案,《第一財經日報》的報社管理層表示,記者刊發的相關報導係職務行為,《第一財經日報》將全力支持記者應訴,並維護記者的正當權益。 

  今年六月十五日,《第一財經日報》在C5版頭條發表“富士康員工:機器罰你站十二小時”一文,報導富士康普遍存在員工超時加班現象,而七月十日,富士康旗下公司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則以名譽侵權糾紛為由,透過法院分別查封凍結該報編委翁寶與記者王佑二人個人財產。 

  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七月十日發出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查封並扣押王佑財產,最高二千萬元人民幣為限,翁寶為最高一千萬元人民幣為限,二人遭假扣押金額合計三千萬元人民幣、折合一億二千萬元台幣,創下大陸記者遭假扣押最高金額紀錄。 

  該報聲明指出,“本報將堅決支持王佑、翁寶二人,全力應對與鴻富錦公司的訴訟”、“鴻富錦公司將王佑所在部門負責人、本報編委翁寶列為被告,與法不符”、“本報鄭重要求解除對翁寶和王佑個人財產的查封”、“鴻富錦公司這種以公司組織行為針對記者個人的作法,勢必引發新聞界的公憤。” 

  據翁寶向媒體透露,其已於七月十七日收到法院凍結資產通知書,被凍結資產包括房產、汽車和存款,翁寶則於廿四日以“根據相關民事法規,本人不適合成為本案被告”為由,向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裁定復議申請,但目前法院尚未裁決,而為保護當事人,《第一財經日報》也委託律師全權處理此事。 

  針對此名譽賠償案,《北京青年報》昨天以“富士康起訴記者背後勞工權益博弈”為題發表“時評”稱:這個官司的荒謬之處幾乎是一眼可見,首先,富士康應該提告訴的對象是報社而不是記者;其次是高達三千萬元的索賠請求不僅缺乏充分依據,也遠遠超出被告支付能力,“再遲鈍的人也能聞出它的『恫嚇』意味。” 

  “時評”更意有所指地將本案與近年中共中央十分關注的勞資衝突、法制建設與勞工權益等問題結合指出,“富士康繞過報社,起訴記者和編委,顯示出他們對國情的『吃透』,地方法院在財產保全環節的不遺餘力,也為富士康的打壓策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鴻海集團發言人丁祁安昨日則表示,蘋果電腦發表富士康深圳龍華廠員工工作狀況調查報告,許多媒體片段引述報導,鴻海深感遺憾。整個事件應回歸到蘋果電腦調查報告全文,富士康員工絕對沒有工作十五小時,領取三百元人民幣的情事。 

  鴻海是蘋果電腦的主要代工廠。鴻海表示,上海第一財經報導主要是採訪二名富士康離職員工,對富士康集團的指控。深圳地區基本工資已經達七一○人民幣,如果員工加班十五小時,每月薪資絕對不只三百元人民幣,上海第一財經報導,對富士康有明顯惡意。 

  鴻海表示,蘋果電腦iPod隨身聽組裝廠,遭到英國Sunday Mail報導工作超時且薪資過低後,蘋果電腦已經主動進行調查,並且將富士康龍華廠員工薪資的電腦檔全部調閱。 

  在蘋果電腦調閱的三十周薪資資料中,發現有八周出現工作超時(即每周超過六十小時)現象,調查期間則有十周出現一周休假天數少於一天的狀況。這主要是因為出貨旺季趕訂單才會發生,但並未發現使用童工,或是強迫加班的情形。 

  蘋果電腦的報告指出,鴻海龍華廠超過半數以上員工所得超過最低工資,不過薪資結構包括底薪技術津貼全勤獎金房屋津貼伙食津貼與加班費等項目,結構頗為複雜,這部分較不符合蘋果對代工廠的要求。 

  對此,富士康已經根據蘋果電腦的要求,簡化員工的薪資結構。富士康同時承諾,將在十月一日起透過打卡機等系統,讓加班時數計算更為電腦化。 蘋果電腦組成的稽核小組,針對富士康龍華廠一百名員工進行抽樣訪查,發現他們最大的抱怨,居然是淡季期間無法加班(佔抽樣的二成),第二大的抱怨則是通勤時間過長(占一成)。 

  鴻海強調,鴻海有很多員工來自於中國大陸內地,這些員工很多人都希望,短時間內賺夠錢以後,會到內地做生意,這也是部分員工工作時數超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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