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2日電/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今天在記者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強調,中國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歡迎外國媒體、記者對中國進行報道,並願意為外國媒體和記者在中國進行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提供更多的服務和便利,同時也希望外國媒體和記者在進行採訪報道的過程中能夠遵守駐在國的法律和法規。
會上有記者問:上周日,中國頒布了限制外國媒體報道的條例,此條例受到了來自人權組織、媒體權利組織、歐盟委員會及美國國務院等方面的批評。中方對此有何反應?中國曾保証奧運期間採訪自由,但為何在距北京奧運不到兩年的時候頒布這項法規?有人認為,相對於1996年中美政府間達成的關於外國媒體在中國境內發布金融信息的協議,新的新聞管制條例似乎是一種倒退。中方是不是同美方就此進行接觸?在新華社的新管理規定中,外交部將發揮什麼作用?
對此,秦剛強調,中國對外國媒體和記者來華進行採訪報道活動一直持歡迎態度,隨著奧運會的到來,會有更多的外國媒體關注中國,來中國進行報道活動,中方今後將繼續進一步改善有關工作。外交部將為外國媒體和記者在中國的採訪報道提供更多的服務、便利和協助。
他指出,中國正致力於依法治國,中國政府依法保護本國公民、外國公民、包括外國媒體和記者在中國的合法權益。這個管理辦法的頒布也正體現了這一點。他還表示,“這份管理辦法並不涉及奧運會期間外國記者在中國的採訪活動”。
秦剛又說,新華社是這一管理辦法的制定者、頒布者以及今後的執行者。管理辦法是為了規范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和國內用戶訂用外國通訊社新聞信息,促進新聞信息有序、健康傳播,保証外國通訊社和國內用戶的合法權益。
秦剛表示,國務院於1996年就已授權新華社對外國通訊社及其所屬的信息機構在中國境內發布經濟信息進行管理。此次管理辦法的頒布和實施是對1996年規定的“合理延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