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3日電/據北京晚報消息:中國建設銀行原行長張恩照今天上午因涉嫌犯受賄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據悉,張恩照當庭並未表示是否上訴。
根據檢方的起訴,張恩照於2001年至2004年間,先後19次收受3人行賄的美元、港幣、人民幣、手表、房屋等物,價款折合人民幣415萬元。檢方表示,張恩照在收受賄賂後,利用職權給行賄人的貸款等行為提供了便利。
張恩照的辯護律師在庭審時表示,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均是張恩照主動交代的,應視為自首情節;張恩照在上海收受的價值265萬元的房屋,是有20多年交情的老朋友送的,張恩照並未因此為老朋友謀取過不正當利益,且張恩照已經按協議把房款給了老朋友,因此這套房屋不應算做受賄物品。
此外,辯護律師還認為,張恩照還有犯罪中止行為,也應減輕處罰。
據了解,一中院對該辯護律師提出的張恩照系自首的辯護意見予以認可,並認為張恩照積極退贓,對其可依法減輕處罰。對於其他辯護意見,則未予支持。
2002年建設銀行原行長王雪冰下台,隨後因貪污罪被判入獄12年;張恩照於2002年1月起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黨委書記兼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案發前,張恩照曾於2004年12月9日在美國遭到起訴,在一起牽涉到中國建設銀行信貸管理軟件系統進口項目的合同糾紛案中,美國的一家金融IT服務供應商及旗下子公司成為主要被告,張恩照則被列為第三被告。原告控告該金融IT服務供應商合同違約,並向張恩照行賄100萬美元以上,這種行為違反了美國的《海外腐敗行為法》。隨後,張恩照於2005年3月在國內被查辦。 |